2020年青岛每天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 原生垃圾“零填埋”

2018-07-10 15:1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毛道光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青岛7月10日讯记者 毛道光)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近日,青岛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划了未来三年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青岛将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居民区试点小区分类覆盖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同时,不断完善垃圾处置设施,力争实现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日,垃圾焚烧处理率89%,垃圾生化处理率11%,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根据《实施意见》,2018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居民小区打造试点小区,分类覆盖率达到30%;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19年: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力争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居民区试点小区分类覆盖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市明确了“两个四分法”的垃圾分类方式,即: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居民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同时,呼吁居民对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垃圾,要沥干水分后,再投放到其他垃圾桶。
  细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四个环节
  在投放环节方面,青岛市在公共区域分别设置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即:餐厨--绿色,可回收--蓝色,有害--红色,其他--灰色。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餐厨垃圾由专业部门进行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摆放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并由专业队伍负责清运暂存;大件垃圾应集中投放至大件垃圾暂存点,实行集中管理。
  在收集环节方面,优化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探索通过对现有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大件和装修垃圾分类收运,实施电话预约、登门收集服务,逐步建立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机制。
  在运输环节方面,按照桶车对应要求,统一分类运输车辆标识、颜色,便于社会监督实施分类运输。不断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对餐饮单位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全覆盖。制定有害垃圾认定、运输、处理等技术路线和方案,保证有害垃圾运输、处理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在处理环节方面,根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规划(2014-2020)》,到2020年,建设完成垃圾焚烧二期、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大件垃圾处理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场等垃圾处置设施,力争实现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日,垃圾焚烧处理率89%,垃圾生化处理率11%,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同时,市区及西海岸、即墨区将加快建设完成处理能力50吨/日的大件垃圾处置厂,启动青岛市第二座处理规模20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推进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建设,确保有害垃圾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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