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城市更畅通 青岛交警向市民发出四条倡议

2018-05-14 09:23:00 来源: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尹彦鑫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栾心龙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12日讯 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拥有私家车,违法停车问题也凸显出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日前向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自觉规范停放车辆,让城市更畅通、环境更和谐。

  据半岛记者了解,自去年开始,交警部门开展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为确保把违法停车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交警部门把主干道周边、旅游景点周边、商圈周边、学校周边和医院周边五大重点区域作为治理重点,使用电子抓拍监控设备、增设隔离护栏等设施,有序治理违法停车。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调研摸排,继续采取增设挡车柱、护栏等措施,管控人行道乱停车。对占用盲道、占道经营、野蛮停放的机动车,充分利用视频抓拍、人工拍照、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等手段进行查处。市南交警大队将东海路、香港路、澳门路、莱阳路等道路作为治理重点,特别加大对沿海一线违法停车的治理,市北交警大队将商圈作为治理重点,集中查处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李沧交警大队加大对世博园、李村商圈、火车北站周边道路等主干道人行道乱停车的治理力度,并在实践中推行“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居民小区规范停放”的治理思路。同时,交警部门逐步开展对全市停车资源的排查工作,结合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通过共享停车、小区微循环、增设泊位等方法竭尽所能开拓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

  今年以来,交警部门还加大了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的清理力度,一旦发现“僵尸车”,执勤民警都会及时采集车牌、车型、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建立“一车一档”台账,根据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车辆的具体情况,制定措施,依法处置。对联系上车主的,对其明确告知,如车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罚后移走;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在停放车辆上粘贴《限期驶离告知单》,告知车主及时移走,对逾期未驶离的,依法拖曳至专用停车场。在拖曳车辆时,并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对拖移前、拖移后车辆进行照相(录像)取证。对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主,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无涉案嫌疑但属无主车辆的,依法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

  在青岛即将迎来上合峰会之际,交警部门向广大驾驶人发出了四条倡议:一、不在禁停路段停放车辆;二、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合适的临时停车地点,即停即走;三、从自身做起,身体力行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的陋习;四、服从执勤交警指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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