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物业办答疑:普通住宅小区停车费这样定

2018-03-08 08:49:00 来源: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半岛网3月7日消息小区内的车位只卖不租是否违法?在小区停车,租车位每月应交多少钱?维修电梯是否可以提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3月7日,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守贤与网友交流了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相关问题。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违法,业主可投诉

  有网友咨询,小区内停车位只售不租是否违法。

  于守贤解释,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是开发商行为,明显违反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向建委开发管理局投诉解决。

  普通住宅小型车车位租赁费,指导价每月300元

  有网友咨询,住宅房屋,每月停车费应该交多少。

  于守贤解释,根据2012年9月15日实施的《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划配套停车场(库),其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停车服务费归提供停车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车位租赁费是指车位所有权人将车位出租给租赁人停车所收取的租金。车位租赁费归车位所有权人所有。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应当按月收取。

  

  普通住宅小区内停车收费标准

  电梯维修、公用下水道堵塞均可提取维修资金

  有网友咨询,宜昌美景3号楼二单元客梯被烧毁3年了,至今没有人管,是否可以启用房屋维修金;另有网友咨询,楼房公用下水道堵塞,请人疏通产生的费用是否可以由维修基金负担。

  于守贤解释,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经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且属于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均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电梯属于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另外,共用下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设备,按规定可以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程序:施工前可拨付7成预算资金

  据介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均可作为申请主体进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工作。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详细使用流程业主及格可以登录 www.qdwxzjw.gov.cn进行查询、下载)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或者相关业主制定使用方案;(二)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申请人将使用方案报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四)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经现场勘查后将相关材料录入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使用方案工程预算资金的70%拨付到位;(五)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六)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邀请所在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相关业主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工程决算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七)经验收合格后,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拨付应付费用的剩余款项。

  申请使用人可以拨打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2658890进行问询。

  业主可通过两种渠道投诉物业

  针对网友提问的如何投诉物业。于守贤解释,可以通过两种渠道进行投诉。

  一是向所在区(市)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物业办进行投诉。电话分别为市南区(88729207)、市北区(81631023)、李沧区(87639622)、崂山区(88999780)、城阳区(87968157)、黄岛区(86988589)、即墨市(89063033)、胶州市(82289160)、平度市(87352761)、莱西市(88401390);市物业办公开电话85067858。

  二是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由业主委员会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或经20%的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企业,重新选聘广大业主认可的物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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