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发布

2018-02-14 16:42:00 来源: 青岛早报 作者: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新锋介绍了 《2018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情况。

  《2018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了对6件规章继续审查、7件规章新送审、9件规章调研。继续审查和送审项目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青岛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二是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青岛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三是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制度建设方面,拟制定《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

  关于调研项目,根据《计划》安排,2018年拟对 《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办法》等9个项目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有助于了解和掌握我市相关领域实际情况和国内外相关领域立法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科学立法做好项目储备。此外,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将适时做好相关政府规章的修改或者废止工作。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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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市人大常委会新审议项目

  1、修改《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2、修订《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3、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条例

  (二)适时安排审议项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部分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工作。

  政府规章项目

  (一)继续审查项目

  1、青岛国际邮轮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3、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修订《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5、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6、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

  (二)送审项目

  1、修订《青岛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办法》2、青岛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3、青岛市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4、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5、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6、修订《青岛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7、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三)调研项目

  1、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2、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办法3、青岛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4、青岛市有轨电车运营安全管理办法5、修订《青岛市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暂行规定》6、青岛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7、修改《青岛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8、修改《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9、修订《青岛市林木种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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