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定点零售药房实行销售发热、咳嗽等药品登记报告制度

2020-02-14 16:49:00 来源: 网易青岛 作者: 蒋甜

  大众网·海报新闻2月14日讯记者 蒋甜)今天,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决定在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行销售发热、咳嗽等药品登记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将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名上传的二维码或外网登陆网址(见附件)打印并张贴在药店醒目位置,指导并督促购药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外网登陆的方式据实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但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要耐心向购药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取得购药人员的理解和配合。

  二、各定点零售药店将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倡议书发布之日起(2020年2月2日)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登记信息的汇总表于2月10日中午12点前通过以上方式提交。

  三、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购药人员信息提交的协助和监督工作。同时,要积极组织药品、口罩等商品的采购,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四、各区市医保局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登记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的零售药店,将根据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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