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出租车百日专项整治 网约车也在整治之列

2019-02-15 08:32:00 来源: 半岛都市报·海报新闻 作者: 马正拓

  

  制图/任康

  半岛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赵作超报道

  本报2月14日讯 半岛记者14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从2月15日起至5月25日,市区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严查出租车无故拒载、中途甩客,不按计价器而高收费等违章行为,严禁无证网约车上路巡游揽客或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员将被吊销服务资格证,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并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据介绍,2019年以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对出租车客运市场的检查力量,重点查处出租车拒载、不打表高收费,违规网约车等,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100余起,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但仍有个别车辆“打擦边球”,在执法盲区无故拒载、挑客、不打表高收费、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扰乱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给岛城客运出租行业的“红飘带”形象抹黑。

  为此,从2月15日起至5月25日,有关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整治期间,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严查以下这些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载,中途甩客;未按乘客指定到达地点选择合理线路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不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等违规行为。

  同时,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网约车这些行为也将说“不”: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等违规行为;网约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巡游揽客,或者进入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应急疏运任务除外)违规行为。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吊销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并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对涉事驾驶员所在的出租企业,将按照出租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欢迎广大乘客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督。如遇侵权行为,请及时收集违法行为的有效证据,第一时间投诉举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实处理后将及时给予回复。举报投诉电话:12345。交通部门也呼吁客运出租行业从业者,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客运出租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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