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工领域农民工有了工伤保险 按项目参加

2018-08-07 08:56:00 来源: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肖玲玲

  

  半岛记者 肖玲玲

  8月6日记者采访获悉,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委、水利局、民航青岛安全监督管理局5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青岛市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今年5月31日起,在全市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确保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上的所有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权益。这是青岛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在建筑行业实施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延续推行的民生政策。至此,青岛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参保范围

  确保建工领域农民工

  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全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其中,对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采取按建设工程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方式,确保工伤保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上的所有职工。

  应急抢险抢修、预防性养护、小修养护等工期较短的工程项目以及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可自主决定参加工伤保险形式。

  ■参保登记

  杜绝“未参保,先开工”

  不得“只施工,不参保”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项目涉及多个地区的,可以在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多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应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未参保项目发生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对总承包单位或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各区市联系电话

  市南区:85971821

  市北区:83668991

  李沧区:87050101

  崂山区:88898355

  城阳区:66796932

  黄岛区:86133965

  保税区:86768802

  即墨区:88533199

  胶州市:82205951

  平度市:88367916

  莱西市:66030315

  在线咨询电话:12333

  公共邮箱:qdgsxiangm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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