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迪信通虚假宣传不执行法院判决 原因是没见判决书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梦馨   2016-11-25 13:28:00

关键词: 迪信通;法院;判决

贾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

贾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

法院送达回证。

小米公司公告。

  大众网青岛11月25日讯记者 王梦馨)“迪信通在网站上虚假宣传,法院做出判决后迪信通却迟迟不执行。”近日,大众网新闻热线80902818接到青岛市民贾先生反映,他在迪信通网站上买到的红米手机与网站上宣传的存在差距,在法院做出判决后,迪信通迟迟未执行。对此,迪信通则表示没有找到此案件判决书。
  贾先生:手机与宣传不符 法院判决迪信通未执行
  2015年9月8日,青岛市民贾先生在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购买了一部标价888元的红米NOTE2手机,而在拿到手机后却发现手机与迪信通网站上所宣传的内容存在差距。
  贾先生说,网站页面上说手机是5.5英寸夏普/友达的屏幕、三星1300万像素相机。谁知道,过了一段时间页面上这些宣传语都没有了。他怀疑迪信通进行了虚假宣传,于是按照网上提示在拨号界面输入“*#*#6484#*#*”进行验证,却发现显示屏幕为国产“天马”屏,摄像头为欧光菲,并非宣传中的夏普/友达屏幕和三星相机或传感器。贾先生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三月,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迪信通需退还给我888元并做出三倍赔偿。但是到目前为止,迪信通并没有执行。”贾先生说。
  大众网记者咨询了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负责此事的王法官表示,案件结束之后,判决书都会送达至原告和被告。此案的判决书已送出,双方都已签收。
  迪信通:没找到判决书 上市企业不会不执行判决
  记者随后拨打了贾先生提供的迪信通客服电话,并根据客服提供的号码与迪信通法务中心副总监刘女士取得联系。刘女士却称,没有找到此判决书。刘女士称,如果案件为真实的,贾先生可以通过法院执行。迪信通是上市企业,不会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11月25日,刘女士告诉大众网记者说,他们经过内部调查发现,贾先生提供的判决书上的迪信通代理人为青岛当地迪信通员工,后来离职,目前没有联系上本人也没有找到判决书。“如果贾先生有执行法官的电话,我们希望能直接和执行法官联系一下。如确定有这个执行案子,直接履行判决。”
  刘女士补充说,迪信通网站上销售红米NOTE2手机所使用的宣传图片及配置信息均来自红米NOTE2手机的生产厂商小米公司。2015年9月22日,因有消费者反映宣传信息有误,向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投诉,迪信通方知小米的官方宣传存在配置错误的情形,并在工商局现场问询时(2015年9月22日下午3点左右)立即对网站显示的红米NOTE2信息进行了更改,同时对提出宣传错误的消费者履行了退款手续,避免了消费者损失与工商局处罚。
  记者了解到,去年小米曾针对网上传播的“红米NOTE2换屏”事件回应称,小米官方从未宣称过红米NOTE2是采用夏普/友达屏幕。不过,小米公司也曾承认,在红米NOTE2上线销售过程中,由于失误,在小米官网之外的部分产品图和文字存在错误信息,虽然小米在发现后第一时间通知修改,但是仍有部分错误信息未能及时修改。
  律师:判决书下达 应遵照执行
  大众网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元鼎(城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蔡顺香律师,蔡律师表示,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下达的情况下,迪信通应按照判决书执行。
  贾先生最终能否获得赔偿,大众网将继续关注。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