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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锁灵山岛客船被迫全取消 千余游客滞留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胡明山   2015-07-27 09:14:00

关键词: 灵山岛;客船;海事处;承揽方;旅游公司

  

  早报讯 25日晚间至昨日傍晚,一场大雾弥漫岛城沿海区域。受此影响,青西新区沿海码头开往灵山岛的客船被迫全部取消,千余名游客滞留在灵山岛上。记者从胶南海事处了解到,截至昨日下午5点,鱼鸣嘴至大湾港沿海大雾还是没有散去,因此码头无法发船。旅游公司表示,待天气好转,将及时发船接游客回岸。

  记者联系了积米崖管区管委。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昨日早上接到海事处通知:大雾造成海上能见度过低,取消全部开往灵山岛的客船。记者又联系了灵山岛管区旅游办公室。“现在情况是想走的游客走不了,想上岛的游客上不来,我们正在想办法安抚游客。”办公室主任肖永军说。肖永军介绍,灵山岛日接待游客量约为2000人,住宿接待能力只有1000人左右。现在岛上游客有上千人,其中有近百人急于上岸,但是他们只能等待海事处通知。记者从游客那里得知,岛上方便面和八宝粥等食品已被抢购一空。

  昨日下午5点,记者联系了胶南海事处。工作人员长先生介绍,海上能见度仍不足500米,因此无法发船。“这次大雾从25日傍晚就开始,一直持续到昨日下午仍未散去。”长先生说。由于开往灵山岛的都是小型客船,夜航能力较差,因此即便晚间大雾散去,也无法大批量载客,游客们只能继续在岛上等待天气好转。

  记者得知,急于离岛的游客不在少数,这次滞留不仅给他们带来不便,还造成了一定损失。来自安徽的郑先生通过微博向记者反映,因为此次滞留,他不仅退掉了机票,还不得不取消了第二天的生意洽谈。“这个损失是否应该有人来赔偿?”郑先生说。

  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岳超。“首先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这方面的条款,就按照合同来。”岳律师说。他介绍,旅游承揽方因为过错造成游客损失的,游客可以追究其责任。但是大雾天气属于不可抗力,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旅游承揽方并不需要承担责任。“没有合同约定的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比如承揽方通过给游客一定优惠来进行补偿。”岳律师说。(记者 胡明山 实习生 孙弋人)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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