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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乡低保标准今起再提高 分别增3.3%和20%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吴帅   2015-04-01 07:06:00

关键词: 城乡差距;城乡居民;分散供养;农村低保;市统计局

   早报讯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4月1日起,青岛市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将由每人每年8760元提高到10440元,分散供养标准将由每人每年4380元提高到522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等分类救助标准也将同步进行调整。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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