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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青岛昌盛花园二期等9起工程违法案例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宗阳   2015-02-11 06:59:00

关键词: 建筑防水工程 保护零线 建设单位 接杆 干挂石材

  大众网济南2月9日讯(记者 王宗阳) 盖学生宿舍,没有拿到施工许可就开工;新建小区,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竟失效;22层高楼楼层边上,却没有防护栏杆……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去年年底山东省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今天将检查中发现的9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全省通报。

  案例一:盖学生宿舍没许可证就开工

  济南市山东医高专7#学生公寓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负责人韩志胜;施工单位为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玉明;监理单位为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风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模板支撑横杆变形,剪力撑设置不规范,存在悬空立杆;作业层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现场及资料未体现防护措施;三是总配电箱断路器连接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未能到岗履职。

  案例二:没有承包资质就敢“揽活”

  青岛市昌盛花园二期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国隆昌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治国;施工单位为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徐建华;监理单位为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永贵。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青岛磐基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青岛市房产建筑防水工程公司承揽防水工程,青岛磐基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青岛市房产建筑防水工程公司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案例三:小区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失效

  淄博市桓台县祥泰花园北区 1#-5#住宅楼工程,建设单位为桓台县恒星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大海;施工单位为山东西镇建工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杜峰;监理单位为桓台鼎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劳务分包企业淄博盈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建设单位未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四是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中,个别分部分项工程不齐全;五是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失效。

  案例四:22层高楼上不设防护措施

  枣庄滕州市熙城国际工程A5区10#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天行健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渠伟波;施工单位为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荣田;监理单位为滕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服务中心,项目总监梁金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连墙件设置不足,脚手架主节点处小横杆缺少现象严重,违反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楼梯口、14层~22层楼层临边无防护,17层~22层预留洞口(大于1.5米)无防护栏杆及未挂设平网;三是隐患排查制度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落实不到位;四是塔机附着连接垫板未按要求设置;五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建设单位审批。

  案例五:建设立柱“用砖垫”

  潍坊市欣泰世纪城北区58#工程,建设单位为潍坊欣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寒亭分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守福;施工单位为潍坊金键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德庆;监理单位为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韩宝忠。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4层支撑脚手架无纵横向拉接杆,支模脚手架基础无垫板;二是个别立柱存在垫砖现象,架杆钢木混搭。

  案例六:建儿童医院“乱发包”

  威海市儿童医院综合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威海市儿童医院,项目负责人杨喜明;施工单位为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义新;监理单位为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廷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威海市儿童医院将吊顶涂料、门隔断、铝合金、外墙干挂石材等发包给多个单位,涉嫌肢解发包。

  案例七:楼盘建设用钢丝绳不达标

  莱芜世纪城(二期)南区15#楼工程,建设单位为中联上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建清;施工单位为福建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茂淮;监理单位为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模板支撑系统违反规范搭设,未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二是悬挑卸料平台未按设计方案搭设,悬挑梁锚固,钢丝绳卸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模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指导施工性不强,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案例八:棚改小区用电不接保护零线

  临沂市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B区22#楼工程,建设单位为临沂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陶之坤;施工单位为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飞;监理单位为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崔超。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基础分部混凝土试块缺少C40抗渗等级P8试验检查报告,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足,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二是钢筋复试数量不足;三是模板支撑系统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缺少水平杆、顶杆、扫地杆;四是部分(用电)设备未接保护零线。

  案例九:小区桩基工程违规“发包”

  菏泽市天华四季花城8#楼工程,建设单位为菏泽天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仝瑞华;施工单位为菏泽天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智慧;监理单位为菏泽市牡丹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李爱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菏泽天华实业有限公司将桩基工程违规发包给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涉嫌肢解发包。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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