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员工被辞后骗客户7万货款 还曾多次骗保证金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李保光   2014-06-10 14:39:00

关键词: 卢某某;保证金;货款;客户

  半岛都市报6月9日讯(记者 李保光)卢某某以公司的名义接待客户,并且收受威海客户汪先生近7万元货款。拿到钱后,卢某某便将手机关机玩失踪。到案后,卢某某供述,还曾多次骗取加盟商保证金。日前,经胶州法院审理,卢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刑5年。

  2013年4月份,威海的汪先生看中青岛某家具公司生产的实木家具,便想通过该公司在威海的代理商购买。但是,因为该代理商无权经营实木家具,便将汪先生介绍给在青岛总部的工作人员卢某某。

  在确定所需家具的型号后,卢某某向汪先生告知了家具价格,并要求对方将货款汇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同年4月,汪先生分三次往卢某某账户上打入货款69953元,均被卢某某据为己有。

  但是,汇款不久,卢某某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奈之下,汪先生来到青岛这家公司咨询。公司方面称,卢某某之前已经因为类似的事情被公司辞退,公司根本不知道有这笔交易。

  无奈之前,公司和汪先生均选择报警。落网后,卢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卢某某交代,在2013年3月份,浙江的吴先生欲加盟青岛该家具公司做代理业务。卢某某赶至吴先生处,以与其签订协议为名,用提供假公司账户的方式让吴先生将本该交到公司的3.2万元保证金打到了其指定账户上,据为己有。事情败露后,卢某某归还公司1万元,余款至今未退还。此外,卢某某还先后多次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他人保证金共计9.9万元。近日,胶州法院以诈骗罪对卢某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