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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严查机动车不贴三标行为:罚款50元记1分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刘振兴   2014-05-08 07:01:00

关键词: 机动车车主 机动车年检 合格标志 违法车辆 挡风玻璃

   为让爱车干净整洁,很多机动车车主都不愿意在前挡风玻璃张贴标签,哪怕是应该贴上去的机动车年检标志、强制保险标志以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没贴“三标”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即日起交警严查,相关车辆将被处以50元记1分处罚。

  昨日上午9时许,在哈尔滨路抚顺路路口设立检查点,记者跟随交警检查发现,车主不按规定粘贴相关标志主要原因是:车辆年检或交完保险后不知道要粘贴标志,还有部分车主怕遮挡视线,影响美观而故意不予粘贴。民警在两小时内共查处52辆违法车辆。

  据介绍,年检、保险、环保三种标志记录了车号、年审日期、保险期限、车辆排放标准等内容,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首先会根据年检标志辨别年审车辆与非年审车辆。同时,这些标志也是识别盗抢车、走私车等违法车辆的重要依据。因此,机动车在上路行驶时应正确粘贴检验合格标志。

  交警提醒: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处,如损坏或丢失相关标志的,相关驾驶人应抓紧时间到相关部门补办。(记者 刘振兴 通讯员 刘美堂)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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