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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大修道路3年内不挖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刘兰星   2014-05-07 07:21:00

关键词: 地下管线 城市道路 大修 导则 非开挖技术

  城市道路重复开挖一直被市民广为诟病,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掘路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建设合理有序,最大限度降低掘路施工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市城乡建设委编制的《青岛市掘路工程管理实施导则(试行)》昨日起正式印发并实施,今后我市将建立一套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精细化施工管理标准体系。

  管线施工逐年增多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涉及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人防、工业管道等方面。近年来,随着青岛市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对各类地下管线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再加上大量已有地下管线的老化,需要更换和维修,各种地下管线的施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市城乡建设委调查发现,目前,我市所采用的地下管线施工工艺主要有两种:一是挖槽埋管法,二是顶管等非开挖技术。由于非开挖技术的成本高、技术难度相对较大、施工时间长,因此95%以上的地下管线施工采用了挖槽埋管法,由此不可避免地带来掘路计划、审批、施工、修复、交通调流等管理问题,给城市交通和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新道路5年内不挖

  掘路施工对城市交通和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不少市民也对此颇有微词。新编制的导则中特别写入:市政道路敷设管线宜提倡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对于年度掘路计划,导则要求应统筹地铁等市政综合工程所涉及的地下管线迁改、扩建计划;统筹道路新、改、扩建、大中修工程和管线建设计划;统筹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道路、管线配套、改造计划。确保道路和管线同步建设,同一路段管线建设同步实施,项目开发和周边道路通行环境同步提升。同时,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制定交通调流方案,并应于项目开工前至少5日向社会发布通告。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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