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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出台 4月起实施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宇昕   2014-03-05 16:42:00

关键词: 会计;资格;实施办法;出台

  大众网青岛3月5日讯(记者 刘宇昕)记者今天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岛市财政局修订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将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实施办法》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明确了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范围。增加了“其他会计工作”项。二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了“免试”科目,采取凡进必考的政策。三是确立了无纸化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且三科考试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取消了以往单科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的规定。四是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五是规定了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实施办法》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政部门可以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六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扩大了对会计人员服务事项的范围。建立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查询和部分信息网上变更等便民措施。
  新《实施办法》的施行,对提高青岛市会计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提升会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青岛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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