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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燃放日共6天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12-30 07:33:00

关键词: 青岛;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12月29日,青岛市安监局公布了2014年马年春节的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法定燃放日与往年一样仍为6天,按照《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要求,2014年度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共有7大类,划定了8类场所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记者同时获悉,市安监局还首次公布了个人燃放类产品最大允许药量。  

  马年春节燃放日共6天  

  29日,青岛市安监局官方发布通告显示,2014年马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共有6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安监局强调,如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没收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组合烟花内径限至30毫米  

  通告规定,今年要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和规格,明确7大类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包括包装箱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代号及安全用语或图案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封箱签的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总药量和单发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防伪标识的单个产品;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和药量超过20g(或单珠药量超过2g)的吐珠类产品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产品;人工装填方式燃放的各类礼花弹产品;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规格的小礼花类组合烟花产品;单个药量超过1g的黑药鞭炮;各类土鞭及含有氯酸钾成分的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其中组合烟花产品的内径限制比去年缩小了10毫米,而对个人燃放产品的单个药量限制也首次公布。安监局公布了包括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等在内的共7种个人燃放产品的最大允许药量限制。

    8大类场所区域禁燃

  马年春节期间,市民要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规定,今年共有8类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区域;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市区主要禁售区域

  ■市南区:

  禁售区域(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

  禁售路段(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等。

  ■市北区:

  市北区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 、沈阳路电子街 、北仲路体育街 、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 、登州路啤酒街 、婚纱街 、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房;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等。

  ■李沧区:

  李村河河底及两侧、滨河路全路段、京口路自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大型广场及周边等。记者 王媛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312/20131230/news_20131230_2338841_2.shtml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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