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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旧电梯问题多 修部电梯办手续跑半年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3-08-05 07:19:00

    原标题:青岛老旧电梯问题多 修部电梯手续跑半年

青岛老旧电梯问题多 修部电梯手续跑半年

 

  核心提示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电梯坏了要爬楼。剪不断,理还乱,是电梯,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这样一首改编打油诗,恐怕道出不少电梯用户的烦恼。承载居民上上下下的电梯,这些年来越发不能轻松了。在记者近日对本市电梯情况的调查中,每一部老旧电梯背后,都藏着种种难题。 

  难题 

  1 

  电梯厂家找不到了 

  福泰广场里的电梯在东部算是比较老的了,青岛鲁宏源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杜冀民说起电梯的事情,打开了话匣子,“2003年入驻广场以来,我们光是维修电梯就已经花费了20多万元,电梯的很多配件已经更换了两遍。” 

  福泰广场A座有3部电梯,B座有4部电梯,这些电梯已经使用了17年,经过好几轮的改造后,电梯的性能得到了提高,维保单位保养得也不错,但是毕竟使用年限有点长,尤其是控制系统不大好用了,物业公司想要更换一下,需要的费用太多,到现在也无法实现。 

  “电梯是韩国LG产的,企业已经没有了,我们是想方设法到国外才购买了一些配件,连钢丝绳我们都换成进口的了,还有曳引轮我们都多备下了3个,就是担心遇到意外,好做备用。”杜总说,去年以来,他们的电梯已经坏了两次了,一次是因为控制板坏了,一次是因为停电,驱动板被烧坏了。 

  “更换控制系统需要上百万元,现在这里的住户70%是租房户,这笔钱是凑不齐的,没有办法,我们物业公司只能在维护上多投入,现在有8名工人来驻点看管这些电梯,电梯最怕电压不稳,我们已经实行了双电源。”杜总说,在他们周边的一些老小区,使用LG电梯的还有不少,大家都在面临着这个维修难题。 

  难题 

  2 

  电梯养护费交不齐 

  辽宁路上的聚豪大厦,这里作为西部老市区最早的商住高层小区之一,这里的电梯使用了10多年了。去年上半年,为了方便老人坐电梯,市北区投入25万多元重新改造了这些电梯。 

  近日,说起自己管理的这些电梯,青岛聚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志广开始向记者诉苦,现在大厦里有21部电梯,一年下来光维修费就要40多万元,光靠电梯养护费根本不够,每年的缺口高达三分之一。 

  “现在的电梯运行费已经有十二三年没有调整了,我们大厦的电梯运行成本在0.6元,以前电梯用电每度是0.5到0.6元钱,现在已经涨到了每度1.03到1.04元钱,为了维护这些电梯,我们有专门的队伍来维护保养。”孙志广说,“现在有的居民觉得每平方米0.4元钱足够了,有的居民根本就不管,有的觉得应该是用维修基金,现在连最起码的电梯养护费每平方米0.4元,收缴率连一半都不到,现在我们的电梯也面临着大修的难题。” 

  难题 

  3 

  维护成本越来越大 

  “原先我们的电梯也是经常坏,把人关在电梯的情况经常有,最多的时候我们一天要给维保单位打三遍电话。”在西藏一路21号楼上,63岁的楼长辛大妈说,他们的房子是1990年入住的,1993年到1994年电梯就坏了,单位换了一部电梯,2008年之后,电梯又断断续续地坏了。坚持到2008年下半年后,维保单位说,要么换件,要么换电梯。2009年3月初,电梯大修后才好了。西藏一路27号的居民也想方设法来大修了电梯,去年电梯再次上岗服务。 

  虽然经过大修后,西藏一路21号、27号的电梯勉强在使用着,为了方便居民安全乘坐电梯,居民们专门雇人来定期开关电梯,早7点到9点、上午11点到下午1点半、下午4点到晚上11点,一天分三个时段来开启电梯。电梯大修之后,居民每月定期交着电梯运行费,电梯也承载着居民上上下下。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两位楼长心里多少有一些担忧,电梯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两人说,要是将来要更换电梯,矛盾可能会越来越突出,他们不敢去想那些事情。 

  市特检所电梯专家刘先生说,电梯使用了15年后,就像是人过了青壮年一样,也在走下坡路了,各种性能势必要降低,相应的维护成本自然要提高,这也是困扰老旧电梯的一大难题。“这部老电梯还能用多长时间,要是再坏了怎么办呢?将来更换电梯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呢?”21号和27号的楼长都提到了这个问题。 

  难题 

  4 

  修电梯手续太繁琐 

  常言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维修、更换老旧电梯,业主们也会变成不同的“哈姆雷特”。西藏一路21号,这里的房子原先是山东外贸粮油公司的职工宿舍,八成多都是老同事。63岁的楼长辛玉美大妈说:“更换电梯零部件需要8万元,这笔钱要是让大家伙凑,难度比较大,后来我们知道可以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2008年下半年开始,辛大妈就挨家挨户地找居民签字,56个住户,有几户不同意,辛大妈就磨破嘴皮子,反复做工作。 

  辛大妈花费了3个月时间,终于在2008年底,让全体业主都签了字。之后,辛大妈又去居委会盖章,又去山东外贸粮油公司盖章,因为需要核算每一户要分摊的费用,辛大妈忙不过来,就让女儿来算了三天的账。原单位盖完章,还要去住房保障中心,还要去街道盖章。 

  2009年3月初,这笔钱批了下来,钱打到了维保单位的账户上,维保单位修了20多天后,2009年4月20号那天,老旧的电梯终于可以再次使用了。“幸亏我们是一个单位的职工,即便是这样,为了修电梯我们费了半年的时间,现在想想,真是不容易。” 

  都是老同事,牵扯到大家都要使用的电梯还这样麻烦,换成其他情况,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了。在采访时,有很多当事人提出,目前现行的维修、更换电梯的手续太繁琐,往往需要半年甚至是一年的时间才能具备办理的条件。 

  难题 

  5 

  居民对电梯关注不多 

  记者在探访中还了解到,这些年来,随着岛城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电梯也越来越多,跟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密切相关。可是居民给予电梯的关注却不多,至于“关爱”那就更少了。 

  “平常坐电梯,也就不到1分钟,真没有关注太多。”家住东部一小区的市民李先生说,自己住在10楼,每天上班下班要坐电梯,自己也只是知道电梯里有广告牌,连电梯是什么牌子的都不知道。一些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很多居民并不爱惜电梯,私刻乱画的情况还算是好的,他们最怕有居民装修房屋,装修期间,很多业主会把客梯当做货运电梯使用,撞击电梯门、长时间开启电梯门,装卸沙石等情况经常会发生,一些沙子漏到电梯缝隙里很容易损害电梯,“在电梯乱扔垃圾,人为破坏的情况也不少,这些都会影响电梯的使用寿命。” 

  记者了解到,因为一些居民对电梯了解的不多,曾经在一些小区维保时停运电梯,结果有居民以为是电梯坏了,这样的情况还有不少。“平常关于电梯的普及知识也不多,电梯里除了商业广告就是商业广告,关于电梯的‘知识’只有24小时报警电话了。”在调查时,一些居民也提出这样的问题。 

  案例 

  海富楼业主的自救 

  西藏一路33号的电梯已经解决了,瞿塘峡路上的海富楼也遭遇了电梯难题,那里的业主也是采取了自救的措施。 

  居民告诉记者,海富楼有3部电梯,共有174户,1997年开始使用电梯。去年开始电梯断断续续地停了,从7月份就全部停止了。当时的物业公司提出了一个方案,更新一部电梯需要42万元,大修一部电梯需要16万元,共计58万元,需要让居民来分摊费用,“这么多年来,电梯间的广告费用,一直没有公示给大家,我们觉得这笔钱有点贵。”一些业主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去年8月份,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提出了自管电梯,恰好业主中就有懂电梯的高手,A座的业委会副主任宋刚曾经考取了电梯工程师资格证书。海富楼使用的也是LG的电梯,虽然电梯厂家已经没有了,但是业主委员会找到了LG电梯的调试员。 

  去年11月份,三部电梯实施了大修,更换了钢丝绳、曳引轮等部件,花掉了15万元。宋刚告诉记者,这次维修动用了电梯养护费用,收取了每家业户半年的电梯养护费用,每户在300元到400元不等。“我们在看到原先物业的维修费用后,感觉用不了那么多钱,才提出自管电梯。”宋刚说,电梯有上万个部件,这次大修,他们把大件基本上全换了。“我们的电梯是1997年的,当时价值是70多万元,电梯轿体都是纯不锈钢的,钢丝绳也是13毫米的。经过这次大修之后,电梯可以正常运行,我们已经找好了维保单位。” 

  不过,记者了解到,海富楼的电梯虽然修好了,但是质监部门还没有去年审,现在还是业主委员会们在维护电梯。 

  市民建议 

  电梯间张贴应急提示 

  手机尾号2318的市民安先生,在看到了早报连日来的电梯报道后,针对电梯难题,提出了两个建议。“维保单位对于电梯,现在有‘大包’和‘小包’两种方式,‘大包’是电梯维保和更换零件全都由维保单位负责,‘小包’是光管着电梯维保,这两者的费用就差很大。”安先生说,自己干过机械维修,知道其中的情况。安先生说,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协议,很少会让业主知道,电梯坏了需要换什么件,业主也不知情,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采取让物业公司入住小区前交纳服务保证金,就像是旅行社一样。 

  “再就是现在电梯间里,只有个维保单位的安全承诺书,电梯坏了,市区的维保单位要在半小时到达现场,远的话要在一小时到达现场,唯独缺了应急提示内容,我建议在电梯张贴类似的提示,不是有广告牌子吗,其中一块作为公益广告,专门张贴使用电梯的应急知识。”安先生说。 

  记者随后把安先生反映的张贴电梯应急知识的建议,反馈给了市质监局特检处的徐处长,他告诉记者,现在关于电梯的应急知识确实没有在电梯张贴,这个建议很有操作性,但是电梯里张贴什么,需要由上级部门来决定。徐处长说,现在岛城共有上百家电梯维保单位,质监部门从来都是从严管理这些维保单位,并要定期检查它们。 

  权威说法 

  开放小区业委会“做主” 

  近期,市质监局副局长王雷就电梯监管网谈时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住宅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岛城,不少建设年代较为久远的小区并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那么这类小区内的电梯出现问题该找谁维修呢?王雷说,电梯坏了确实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秩序,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确定电梯使用的管理者。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小区所在地居委会或办事处来协调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以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运行费结余可用来维修 

  虽然家家都在交纳电梯运行费,但电梯费具体的构成和用途,大多数市民并不清楚。王雷在网谈中做了详细解释,电梯费主要包括电梯日常维保费和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费。其中日常维保费目前主要来源于所收的电梯运行费(电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0.4元),运行费主要用于电梯电费、维护保养、直接物质损耗以及电梯检验等费用。《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可以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不得挪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费收支情况。 

  而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费主要有三方面资金来源:一是电梯运行费的结余资金。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可以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二是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是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需要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出招 

  市南建电梯专项维修基金 

  市南区政府今年将拿出500万元专项维修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实施维修或更换,后期通过广告收入回收资金。 

  为解决老旧楼房电梯安全隐患多无钱维修的问题,市南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老旧电梯维修更换的补助办法,由政府先行垫付老旧电梯的维修、更换费用,后期通过广告收入等形式回收资金。年内,市南区政府将拿出500万元专项维修基金,经业主委员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按照补助办法实施维修或更换。 

  专家建议 

  电梯维修可以“凑”资金 

  电梯坏了需要评估,需要评估的主体是谁,费用又是多少,评估单位的效力怎样?这些在国内都还是没有明确规定。市特检所电梯专家刘先生认为,电梯安全评估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一是可以通过由电梯所有者,或者是使用管理单位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电梯评估;二是由技术监督部门、主管电梯的部门来组织有关专家,组织评估试点;三是借鉴上海的做法,将评估列为政府民办实事,对老旧电梯由政府出资,聘请电梯评估机构,来对居民电梯评估。 

  那有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维修难题呢?刘先生告诉记者,在起草《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时,他们就想到了这个问题,利用电梯间和外面的广告作为补充,再加上电梯运行费用的结余部分。“我们做过测算,电梯在前10年这笔钱是有结余的。” 

  另外,市物业办主任王西涛在谈到老旧电梯维修这个话题时说,根据《物权法》规定,电梯是小区居民私有的公用财产,小区居民有共同管理的责任。维修电梯,除了可以申请维修基金外,还可以大家来分摊费用;考虑到费用较大的话,还可以采取每个月来交纳费用,未雨绸缪提前建立电梯维修基金。 

  利好消息 

  “带病”电梯有望更换维修 

  今年3月22日到23日,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现场会在东莞举行,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将出台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国推广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的经验。 

  2012年,广东省质监局出台了《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推行明确电梯“使用权者”安全首负责任、实施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和维保体制改革、建立电梯责任险制度和维修资金落实制度等5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并确定了广州和东莞两个试点地区。 

  ■他山之石 

  杭州扬州:维修基金申请简化 

  杭州、扬州房管部门和质监、消防两个部门协调出台了相关办法,物业公司可以先向区质监部门提交申请,由质监出具报告后,再提交消防部门备案。这个简化程序可以让整个流程节约大半时间。 

  结束语 

  不该被漠视的“朋友” 

  电梯就像我们生活里的朋友,它不该被冷落甚至是漠视。岛城的高层建筑不断地刷新着记录,电梯的总量也在不断递增,试问一下,我们对于身边的“朋友”有过几分的关心呢?不少人都感觉“事不关己”,所以“高高挂起”。实际上,小区里的电梯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这在《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 

  对于我们的 “朋友”,千万不能在它老了生病了,需要支付“医药费”的时候,才想到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才想到需要去了解它。从入住小区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得了解这位“朋友”,这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或许有时候,我们也曾经试图去了解它,但要么是物业公司假装糊涂不公示有关信息,要么是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要么是一些管理部门鞭长莫及,在谁都不管的情况下,我们也就退缩了。但这些,不应是我们不管的理由,因为这位“朋友”,我们离不开它。 

  关于电梯我们了解得实在是有些少,由于信息的极不对称,让电梯等有太多的灰色地带被寻租出去了,我们的权益在被侵害着。我们也建议有关部门,不要让监管只是停留在出台文件的阶段,应该真正管理好电梯的每一个该管的环节。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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