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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集团600件失物没人领 无权限处理成难题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黄飞   2015-12-15 09:04:00

关键词: 遗失物 失物招领 无主物 交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倡导拾金不昧的儿歌影响了中国几代人。如今,这件原本很有人情味的事,却给很多单位带来困扰。被捡到的物品长期无人认领,积少成多,逐渐成为管理方的负担。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利用好无主资源,成了“老大难”。“我们曾经想要尝试把库存的600多件长期无人认领的失物在长途站内爱心拍卖,把所得的善款捐助给慈善机构,但律师提醒,我们并没有拍卖这些失物的权力。”交运集团青岛失物招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

  库房里遗失物有增无减

  “我们在去年12月份注册了失物招领微信,每天坚持将沉睡在库房里的遗失物重发一遍,到现在整整一年时间了,库房里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数量有增无减。”公交沧口公园车队书记张晴告诉记者,通过一年的努力,他们的失物招领微信平台帮121名失主找回了失物,但领走的失物没有新捡到的多,现在库房内的遗失物仍然有满满三个大箱子。他们最近进行了集中清理,将发霉变质和明显不能用的遗失物送交上级分公司销毁,但剩下的遗失物数量仍然很大。“遗失物中有一个国际知名品牌的皮包,有发票有单据,价值在5000元左右,就这么堆在仓库里等着发霉,实在太可惜了。”张晴称。

  600件失物还没人领

  记者了解到,2013年1月31日,交运集团在青岛长途汽车站设立了岛城规模最大、最规范的失物招领中心,运行两年以来,共计收到各类遗失物3000余件,其中80%都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物归原主,但仍有600多件“无名氏”在失物招领中心常住了下来,且数量越来越多,这些长期存放的失物中,时间最长的已经超过两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占了他们3间办公室,70多个防火防潮的专门橱柜,需要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此外还需要除湿机和空调除湿。每年保管这些遗失物,成本接近15万元,比这些遗失物的总价值还要高。这些工作人员眼中的“老大难”,其实并非都是“便宜货”,其中价值最高的金项链、白金戒指、手表等,都要数千元。无主遗失物中,数量最多的还是各种大件行李,里面大部分都是衣服和日用品,绝大部分都已经被失主放弃了,但失物招领中心仍然要长期保存着。

  没有权限处理成难题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失物招领中心建立时,对各种失物的保管期限做了规定,比如食品的保管期限为一周,酒类为一个月,钥匙、银行卡、衣物等,保管期限为一年。当时设想着,超出保管期限找不到失主的失物,车站将会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注入车站的爱心基金,用来帮扶贫困旅客。但他们咨询律师发现,法律没有给他们处置这些无人认领遗失物的权限。“今年3月,一名烟台的刘小姐通过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找回了丢失一年的行李箱,这让我们对处置无主遗失物更加慎重。”工作人员称,万一有失主要找回已经被拍卖的遗失物,失物招领中心该怎么办。他们目前也没有好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慢慢“变老”。

  公安机关

  失物保存七八年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为了失主领回遗失物更为方便,失物招领处主要设置在各个派出所里,几乎每个派出所里,都能找到大量被保存多年的遗失物。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不值钱的证件或者银行卡,但也有部分贵重物品。为了保证失主能够领回自己丢失的物品,派出所只能长期保管,直到这些物品自然损毁。受到条件限制,派出所也无法组织对无人认领的遗失物进行拍卖。

  负责失物招领的民警称,按照规定,超过法律时限,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应该上缴国库,但市民捡到的物品大部分都是实物,而且绝大多数都不值钱,这些实物很难变现,也就没法进一步上缴国库。

  财政部门

  需立法明确管理部门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青岛市财政局多个职能处室,工作人员表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将依法上缴国库。但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必须变现,才能上缴国库。但究竟哪个部门或者单位有权将无人认领的遗失物通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变现,又由哪些单位对这个变现过程进行监督,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以至于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单位对无人认领的遗失物进行处置,只能长期保管,造成了很大浪费。

  律师说法

  推动立法统一全市失物招领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他表示无论是公交沧口公园车队,或者交运集团的失物招领中心,还是飞机场、火车站的失物招领处,都没有权力处置被其保管的无人认领遗失物,无论是将其直接捐赠还是爱心拍卖,都没有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只有政府部门或者得到政府授权的单位,才有权对这些无主物进行处置。在德国,负责遗失物品保管和拍卖的失物招领处,是城市公共事务局的专设部门。为了让处置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有法可依,我们只能呼吁进一步推动人大立法,由政府部门授权成立全市统一的失物招领处,对无人认领的遗失物进行统一处置。

  记者 黄飞 通讯员 张晴李男 摄影报道

  [编辑: 林永丽]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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