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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买罐装汽油须持证明实名购买

来源:人民网   作者:仝宗莉   2013-06-15 08:37:00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 仝宗莉)据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新规明确提出,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因生产活动需要,需提供罐装申请报告(注明用途、数量及购买人签名等)到所在居(村)委会盖章确认后,再到属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安监站开具购买证明,持证明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装购买。

原标题:厦门新规:个人买罐装汽油需实名制加派出所证明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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