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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地铁乞丐有两套房 专门赴港澳给孩子买奶粉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2013-06-13 14:37:00

  原标题:地铁行乞买了两套房?

  衣着褴褛,身体残疾,生活无着落,需要社会关怀救助的困难群体,这是我们对乞丐的传统印象。但最近网络曝出个别乞丐“随身携带港澳通行证、护照、高档手机,有的月薪过万”,让人大跌眼镜,引得众网民调侃“要投身乞丐行业”。事实是怎样的?地铁乞丐真那么富有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张志龙、朱国亮、吴霞

  职业乞丐去香港给孩子买奶粉

  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第五中队中队长李斌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和地铁乞丐打交道。

  “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名职业乞丐是来自重庆的姚某,30多岁。最初是一个人在地铁上行乞。后来和老婆各自带着一个小孩,装作两腿严重残疾无法行走,骗取乘客的同情,有三四年了。”李斌介绍,姚某自称每天乞讨到500元就收工,在南京买了两套房,以一边乞讨一边旅游的方式去过港澳,给孩子在那买过奶粉。

  李斌告诉记者,在对姚某多次处罚和劝导过程中,他和同事确实看到他随身带有港澳通行证。姚某还经常“劝说”地铁工作人员跟他干,弄得地铁人员哭笑不得。南京地保办主任助理李祥告诉记者,他曾劝导姚某的老婆不要再乞讨,并提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帮助她另外就业,结果对方不屑地说:“那能挣几个钱?”

  李斌说,像姚某这样的职业乞丐并不少见,但这么高的收入并不多。他接触的乞丐一个月一般收入一两千元,这与他们乞讨的位置、方式方法都有关系。

  记者采访中多次在南京和上海的地铁上和乞讨人员主动搭话交流,询问生活、收入情况,但对方要么沉默不语,要么答非所问。也有个别乞讨人员表示“生活苦得很”。

  上海地铁1号线的一位民警介绍,有关统计表明,在1号线上大约只有20%的人是真正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而其余80%的人都是不需要乞讨就可以达到温饱,他们把乞讨当成一份赚钱的工作。“我知道的一名曾经长期在1号线火车站附近乞讨的安徽来沪人员,一天在地铁乞讨的收入就有800多元,但这毕竟是少数。”这位民警说。

  职业乞讨成地铁顽疾

  29岁的上海白领程小姐每天去人民广场上班都需要坐地铁1号线,“开始都给钱,后来发现很多都是熟面孔就一律不给了。”程小姐说,“很讨厌职业乞讨人。”

  “地铁是一个密闭的公共空间,一些乞讨人员故意穿得脏兮兮的,唱着或吹拉着不着调的曲子,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对人们的出行舒适度和乘车秩序都会产生影响。”李祥认为,职业乞丐骗乞、强乞对乘客的善心也是一种亵渎。

  因乘客对地铁内乞讨现象投诉较多,6月1日起,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地铁)和地铁公安联合展开百日列车乞讨治理专项行动,通过组成专项治理队伍、监控设备监视以及鼓励举报等多种措施展开行动。

  记者工作在南京,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最近感觉地铁乞讨行为少了很多。

  据介绍,从2009年以来,南京地铁处理的乞讨事件有1万多起。总体而言,大部分乞丐经过劝导、联系救助等多种方式处理后,都不会再来,但也有少部分职业乞讨成为“顽疾”,很难处理。

  上海地铁1号线工作人员小李告诉记者,上海轨交警方进行过数次专项的打击整治行动,情况一度有好转。但时间一长,又会死灰复燃。

  小李表示,乞讨人员进入车站时,与一般人无异,很难辨识出来。有些“惯讨”,“虽然我们知道他进入地铁是要进行乞讨,但是他表示是乘车行为,我们也没有办法不让他进”。

  地铁乞讨需要大家共同监督

  《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地铁站内乞讨,但是柔性执法却遭遇不顾颜面的骗乞、强乞的困扰。

  李祥介绍,根据条例,可对乞讨人员进行处罚,最高可罚款100元,但是考虑这些乞讨人员毕竟是社会底层人员,一般发现后都是教育劝导了事。事实上,几十乃至100元的罚款,对于部分“高收入”的职业乞丐来说,处罚力度有限。

  上海地铁1号线一民警介绍,这些地铁乞讨者被带至工作站后,只能进行登记或者至多拘留几个小时就让其自行离开。由于缺乏严格的惩治制度,多数乞讨者离开工作站后仍然会再进入地铁站进行乞讨。

  地铁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曾想过去曝光那些骗乞、强乞的职业乞丐,可这样做有侵犯隐私之嫌,“再说他们已经跪在地上乞讨,自己都不要尊严了,曝光又能怎样?”

  地铁乞讨之所以难以杜绝,关键在于其有利可图。“现在不少乘客的公民意识比较好,发现有乞丐在车厢中乞讨,会告知地铁工作人员或警方,这对地铁乞讨行为是较好的监督。”上海一位地铁站工作人员表示,“当然,如果大家都不给钱的话,我相信地铁乞讨也就不会存在了。”

  

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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