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9年文化惠民消费季启动,明天起有一大波“红包”来袭

2019-08-09 13:40:00 来源: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 作者: 袁睿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8月9日讯(记者 王明明 袁睿)8月9日上午10点,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青岛市2019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青岛市2019年文化惠民消费季,坚持“突出时尚元素、彰显文旅融合、引领产业发展、坚持普惠大众”的原则,以“文旅惠 汇时尚”为主题,将在今年8月至12月举行。2500万政府文化消费引导资金在8月10日上午10时起实行分批次发放,市民可在山东文化惠民消费服务平台和青岛市文化消费公共服务平台领取文惠券和文惠卡,获取相应的文化消费折扣。单人年度最高补贴500元(文惠卡300元和文惠券200元),单次消费最高补贴50%。

  据悉,2018年,开展文化消费促进活动纳入了青岛市政府市办实事。青岛市开展了“三看一共享 生活更美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通过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共发放文化惠民补贴2000万元,直接拉动文化消费近7000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2018年我市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316元,其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571元,同比增长9.5%,增幅仅次于居住、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位列第三位,已经成为引领岛城消费的新引擎。同时,根据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要求,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发建设了青岛市文化消费公共服务平台。

  市民可享受最高500元补贴

  2019年,继续开展文化消费促进活动再次列为市政府市办实事。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8月至10月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利用政府文化消费引导资金,通过发放文化惠民消费电子券和文化惠民消费电子卡的形式,实现政府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城乡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按照“公平公开、先用先得、领完为止”的原则,自愿领取使用,消费者可享受单人年度最高500元、单次消费最高50%的文化惠民消费补贴。今年消费季仍采用“折上折”的形式,所有参与企业必须首先提供相应的折扣或承诺发放企业券,并承诺产品价格不高于该企业在其他渠道销售价格,财政资金在此基础上按比例给予消费补贴。11月至12月为第二阶段,主要是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指导参与活动的企业发放企业券、举办优惠活动等,不再发放政府补贴。

  财政资金补贴扩展至旅游领域

  今年财政资金补贴领域在去年的基础上扩展至旅游领域,具体补贴领域和比例是:

  (1)戏剧、音乐会、综艺演出(不含大型商演)、曲艺杂技等文化演出类补贴比例为50%;

  (2)购买图书(教辅材料除外)、订阅报刊、观看影视,补贴比例为40%;

  (3)游览自然风光、历史人文、风景名胜、工业文化、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文化旅游景区,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参加声乐类、乐器类、美术类、舞蹈形体类、戏剧类等文化艺术培训,参加文创产品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民俗文化体验、文化游学体验、文化互动体验(消费者现场制作)等,补贴比例均为25%。

  “双平台”发放文化惠民消费补贴

  在发放文化惠民消费补贴的方式上,今年,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去年通过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发放文化惠民消费电子券的基础上,同时启用青岛市文化消费公共服务平台,推出文化惠民消费电子卡,让持卡市民享受政府补贴、专属折扣、积分奖励等多项优惠。具体来说,就是消费者可以手机关注“青岛文化消费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进行免费注册,领取文惠券和文惠卡,在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领取、使用文惠券,或者在青岛市文化惠民消费公共服务平台领取、使用文惠卡,在消费季合作企业与商户进行文化消费,支付金额都会按一定比例直接得到立减。

  文化消费合作单位达122家

  前期,市文旅局在全市开展了文化惠民消费合作企业和商户征集、评审、培训工作,目前确定了122家信用信誉良好、产品服务优质、经营管理规范,并愿意对消费者让利打折的企业和商户,作为我市文化消费促进活动的合作单位。下一步,市文旅局还将继续开展合作企业和商户的征集培训工作。目前这些企业和商户经过现场培训,在青岛文化消费办公室和省、市文化消费平台专门人员的指导下,正抓紧时间陆续进行签约、上线建店、上传产品等工作,已有部分企业和商户完成了上述工作,待政府补贴开始发放后,消费者领取文惠券、文惠卡后,在这些企业和商户进行文化消费,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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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惠券和文惠卡领取使用方法

  文惠券领取方法:搜索并关注“青岛文化消费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点击领文惠券,进入注册页面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认证之后进入“领券中心”选择“领市县级消费券”,点击“青岛市”领券使用。

  文惠券使用方法:消费电子券面值分别为 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张。消费者消费时,采用线上下单,线下消费的方式消费,即消费者需先领取消费电子券,然后到文惠购平台搜索自己喜欢的商品,并选择合适的消费券完成下单。下单后,用户可选择在线上马上使用微信支付完成支付;也可到线下商店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完成支付。消费电子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可随时消费随时领取,在个人年度200元额度内可多次领取。消费电子券有效期为72小时,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逾期自动作废。即领即用,

  文惠卡领取方法:搜索并关注“青岛文化消费办公室”公众号,点击领文惠卡,进入“文惠通”小程序后点击“微信快速登录”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注册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领卡。

  文惠卡使用方法:消费者领卡之后采用线上消费的方式进行消费,在文惠通页面选择要进行消费的产品,根据商品属性与价格,系统自动核算并显示补贴金额,支付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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