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驴友团非法游崂山 召集人被拘5天

2019-03-26 17:26:00 来源: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 作者: 王明明 黄煜婷 曲咪咪 杨媛媛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3月26日讯(记者 王明明 黄煜婷 通讯员 曲咪咪 杨媛媛)3月24日,崂山区文旅委各机关单位、崂山林场等部门联合多家媒体记者一行共20余人直接深入山林,组织护林防火突袭检查。

执法队深入崂山山林进行防火突袭检查

  当天上午,景区执法人员在北九水母鸡楼附近的正规游览线路旁查获了一队非法游览的驴友。据悉,团队主要负责人韩某,为胶州某美容美发店的管理人员,平日里建立了旅游爱好者的“驴友群”,偶尔召集旅游活动。3月24日早上,韩某召集了一队30多人的“驴友团”,从胶州乘坐大巴车到崂山北九水游览,每人收50元(不含餐)。在案发地,韩某拉扯撕破防火隔离网,让同伴钻进未开放景区,被九水管理处巡查管理人员发现并扭送至当地的公安机关。

警方正在对违规进山的组织者进行审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韩某的行为涉嫌扰乱风景区管理秩序,警方已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驴友团破坏后的防护带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记者从崂山风景区了解到,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崂山所有山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属森林高火险区。根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遵守风景区游览秩序、安全保障、设施管理等有关制度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针对当事人带领游客逃票进入封闭游览区的,可最高处5000元的罚款,并补齐应交票款。

执法队员进行灭火设备调试

  崂山风景区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切忌抱有侥幸心理进入崂山非游览区冒险踏春,一定要文明旅游,共同爱护美丽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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