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刚出狱又流窜作案 莱西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2018-03-27 15:0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韩笑

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

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大众网青岛3月27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宋学友 史本杰)城阳区一男子因盗窃被判刑入狱,出狱后其仍不思悔改,不满两个月又窜至莱西盗窃车内财物,被莱西警方抓获。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中旬,莱西城区发生多起夜间居民停放在户外的汽车被砸车玻璃盗窃财物。对此,莱西市公安局青岛路派出所成立专案小组对此类案件展开侦破工作。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区域的视频监控,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体貌特征,随后专案小组成员围绕嫌疑人活动区域展开调查走访。23日,民警在莱西城区威海中路附近一旅馆调查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0岁,城阳区人)查获,并在其随身物品中缴获数码相机一部、棕色钱包一个、银行卡5张、木质手串和挂坠以及作案工具等物品。
  经审查得知,张某某于2005年因抢劫被城阳区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2014年又因盗窃被烟台当地法院判处3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2018年1月份刑满释放。3月中旬,一直无所事事的张某某来到莱西,因没有经济来源,他又重操“旧业”,趁凌晨时分人们熟睡之际,以停放在路边或楼下的车辆为目标,实施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行为。
  经审讯,张某某对其自3月中旬以来,以砸车玻璃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达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支招:如何最大程度避免车内财物被盗
  一是车辆停放要正确。机动车应停放在光线较好、人员经常出入的地方,或是停在有专人看守、管理的正规停车场,要避免停在偏僻、昏暗的地方。
  二是贵重物品不过夜。防止砸车、撬车盗窃,最重要的是车内不要留下贵重物品,也不要在公共场合将贵重物品放入后备箱。有些车主觉得车内留些不值钱的物品没事,其实不然,有的窃贼从车窗内看到座位上有纸盒、布袋,会认为里面有值钱财物,于是砸车玻璃盗窃,因此下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内,勿将手包、手机、纸盒、布袋等物品留在车内。
  三是特殊车辆需谨慎。特别是一些可直接观察到后备箱内物品的车辆,如越野车等,由于可以从车身玻璃外观察到后备箱内物品情况,此类车更易成为砸车玻璃盗窃的主要目标,车主要多加注意。
  四是良好习惯要养成。车主下车时要有锁车、拉车门的习惯,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如果在车内放置物品,要尽量放在座位底部等隐蔽部位;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民警在审查此案时发现,部分受害的车主并没有向警方报案,这也给警方调查取证带来困难,因此希望受害人在遭受不法侵害后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警,以便迅速有力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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