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创建“1234”全链条广告工作法 成效显著

2020-09-08 20:18:38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 作者: 王梦馨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王梦馨 青岛报道

  广告产业是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近年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紧跟国内外广告业发展新动向、新趋势,牢固树立“广告监管是第一职责、指导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摒弃过去广告监管与服务脱节、导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简单工作模式,在实践中探索创建了“1234”全链条工作法,努力实现服务提前、监管提效、发展提速、工作提升目标。今年上半年,我市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广告违法率由低到高综合排名位居前2名;全市规上广告企业数量同比增加29%,广告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6%,增幅位居全市各行业前列。

  “1”—以广告导向监管为统领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以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低俗“香酥鸡”违法广告处以20万元的处罚,第一时间制止了某餐饮店使用印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内容包装袋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避免了社会不良影响和负面舆论炒作,营造了良好广告宣传氛围。

  “2”—监管与服务相融并举

  该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在管理中融入亲情服务,在服务中体现规范管理,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园丁精神”培育发展和规范广告市场,助推广告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激发广告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该局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去年3名大学生联合创业,在西海岸加盟开办了一家美术培训连锁机构,开业前在装修过程中因使用了加盟商提供的绝对化广告用语被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其并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不良影响,遂对其免于处罚,并主动上门指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去年以来,该局先后两次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统一指导对轻微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置,对10种轻微广告违法行为实行“首犯不罚”。

  同时,该局在积极培育发展广告产业园区和龙头广告企业过程中,“严”字当先,防微杜渐,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点滴细微之处指导和规范园区、企业的经营行为。目前,青岛国家广告产业园20.2万平方米产业区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共入驻经营主体1000余家;省级园区青岛新100创意文化产业园共入驻企业110余家,实现安排就业1700余人。全市形成以广告园区为引领、龙头企业为带动、新媒体广告企业为助推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广告产业新格局。

  “3”—全链条三环节补足短板

  首先,围绕“广告需求”环节问题精准发力。广告监测数据显示,青岛市医疗、食品餐饮、房地产等重点类别广告发布量多、问题比较突出。对此,该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医疗企业交流座谈会、食品餐饮服务企业法律法规培训会、房地产企业行政约谈会,并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商会组织,共同规范行业广告宣传行为。

  其次,围绕“广告经营”环节问题精准发力。落实市政府“一业一策”工作部署,针对广告业现存短板,制定了广告业行动计划,多管齐下助推行业发展,持续激发中小广告企业“双创”热情,做强做大龙头广告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广告企业已达36家。积极发挥广告协会行业自律作用,组织广告企业参与中国国际广告节等各类大型活动,全面提升行业创意策划水平。

  再次,围绕“广告发布”环节问题精准发力。建立了广告监测预警警示制度,发现违法广告苗头第一时间予以纠正;定期发布广告监测通报,不定期组织传统媒体、网络平台进行行政约谈和法律法规培训;发现严重违法广告线索,依法立案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4”—着力强化“四个监管”

  强化“智慧监管”。该局先后投资120多万元,更新升级广告监测系统,实现媒体广告监测监管一体化。新增互联网广告监测功能,对我市主要门户网站进行实时监测。新增市局与区(市)局广告监测执法调度指挥视频功能,进一步强化区(市)局广告监测监管、指挥调度和案件查办工作。

  强化“风险监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行业形势、社会热点、网络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广告问题苗头,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含有“软色情”低俗庸俗媚俗广告、军服及仿制军服广告、贩卖野生动物广告、以健康养生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等专项整治,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广告监管风险,始终保持清朗健康向上的广告宣传环境。

  强化“联合监管”。深化协同共治,会同市委宣传部等10部门修订了《青岛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联合加大对医疗、旅游、投融资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3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500余件,罚没款2000余万元。

  强化“信用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及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广告信用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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