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法院对一恶势力团伙宣判

2019-02-16 13:36:00 来源: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2月16日讯 本月2日,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判处被告人徐永民、周春慧、陈铁民、郭晶九个月到一年九个月不等刑期。

  经审理查明,2015年前后,被告人徐永民、周春慧在市南区西起云安路、东至澳门路南侧的香港中路南侧五四广场旅游景区销售冰棍、“泡泡器”等,后为独霸销售场所,徐永民、周春慧纠集赵某、张英某、郭德某(均另案处理)和被告人陈铁民等十余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在此处划定销售区域、控制进货渠道,通过微信群协调驱赶其他摊贩,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寻衅滋事。

  另查明,2018年7月8日,被告人陈铁民在崂山区向汪某某售卖甲基苯丙胺(冰毒)约0.1克。2018年7月25日、26日,被告人郭晶先后两次在其位于崂山区的租住处容留他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徐永民殴打徐少某后,到被告人郭晶位于崂山区的租住处匿藏,郭晶在明知其殴打他人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匿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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