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路一家整修中的加油站违规燃放鞭炮
大众网青岛2月22日讯(记者 苏昱如 通讯员 李彩虹)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在重要节日用声声爆竹寄托劳动人民驱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增添喜庆气氛。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鞭炮燃放后造成的环境污染、火灾隐患等危害,积极响应环境保护,有节制地燃放鞭炮。青岛市于1994年出台了《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严禁燃放,对于违规的个人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止燃放鞭炮
违规燃放鞭炮的企业接受处罚
新春伊始,不少商家和单位提早开门纳客,并燃放“开门鞭”,祈求迎来“开门红”。为杜绝违规燃放鞭炮现象,香港中路街道积极组织工作力量,对沿街商铺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为居民打造安全舒适的新春生活环境。 2月19日上午(正月初四),办事处联合城管中队在澳门路百丽广场附近沿街巡查时发现有商家在燃放鞭炮,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对商家给予了罚款200元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2月22日(正月初七),在商家新年营业第一天,办事处及城管中队集中工作力量对闽江路沿街商铺进行排查整治,杜绝燃放“开门鞭”现象出现。截止目前,香港中路街道累计出动人员300人次,对辖区个人及单位进行宣讲教育100余次,规范30余次,处罚3次,罚款共计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