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开展集中搜查 三起民生积案成功解决

2018-02-02 08:37:00 来源: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孙桂东毛梓权

  

  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对涉案公司进行搜查。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毛梓权 通讯员 李海雪 李阳

  2月1日上午9点,市南法院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兵分三路,对正在正常经营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三家企业开展集中搜查执行行动。此次行动集中搜查企业的现金、账册、保险柜等,市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启用远程指挥系统与现场车载、单兵设备进行实时音视频通讯联络。执行现场的一举一动,都通过远程视频指挥系统实时传送到了市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

  拖欠三年工资终得解决

  申请执行人高某曾就职于被执行人某财富投资公司处,因种种原因,该公司违法辞退了高某,并拒绝支付高某部分工资报酬。后双方反复多次就相关问题起诉到市南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该公司于限期内支付给高某工资报酬55000元。但高某迟迟未领取到工资,无奈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履行法律义务,但该公司虽正常经营、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市南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搜查,查找财产线索,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当执行法官告知该公司负责人,法院将对该公司进行搜查,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处罚措施后,被执行人深知已无法继续逃避,主动将执行案款缴纳至法院的执行账户上。2月1日,当执行法官到达该公司后,公司负责人现场出示了汇款凭证。经查,案款已全部到位,这起长达三年的纠纷终得妥善解决。

  被列失信名单仍无动于衷

  原告王某承揽了被告某传媒公司的广告制作业务,当原告完成该项目所有工作并支付了工人工资后,被告未依约支付业务款。后经市南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于限期内支付原告业务款共计11万元。被告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付款,王某遂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对该公司进行财产统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相关高消费行为,但被执行人始终无动于衷。

  后王某反映,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中,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市南法院决定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搜查,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经过全面搜查,执行法官扣押了该公司的财务账册。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于下周一之前将执行案款全部汇至法院执行账户。

  另外一起房屋租赁纠纷的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某咨询公司进行了搜查,准备将该公司的财务账册查封时,该公司负责人现场将该案全部执行案款支付,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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