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四个月工资 青岛志卓通力被责令整改

2017-12-14 09:11:00 来源: 信网 作者:

  张先生是青岛志卓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公司从2017年6月份开始拖欠工资,目前共有6、8、9、10四个月工资未发放,导致自己现在生活困难。信网从城阳区劳动监察大队获悉,确认该市民所反映情况属实,并且志卓通力本年高温补贴也未发放,同时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已经针对此事采取了相应措施,事情正在解决中。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志卓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上崖社区,成立于2015年01月2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开发、设计、制造复合材料制品、塑料制品、高分子材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机械及电器产品等。

  信网致电青岛志卓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坦言,该市民所反映的欠薪一事属实,由于平时接的工程结束后,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所以才会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我们公司是2015年刚成立的,时间不长,老板发不出工资也很着急,每天都在想办法。”

  该工作人员介绍,出现投诉后,引起了城阳区相关部门的重视,公司负责人也承诺,会于2017年年底将所有工资结清。“其实作为员工我是挺理解我们公司的,有困难很正常,虽然工资发放不及时,但是其他方面的补助还是按时发放的。”该工作人员说。

  信网了解到,城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此投诉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展开调查。负责具体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通过对青岛志卓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现场调查,确认其拖欠员工6、8、9、10四个月工资未发放,遂当场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将所拖欠的工资结清。“如果青岛志卓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责令整改通知书下达后,仍不进行整改,那么我们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届时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工作人员说。

  同时,通过此次调查,城阳区劳动监察大队还发现,青岛志卓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发放2017的高温补贴及超时加班的情况,针对此事,劳动监察大队已经分别对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司适量加班,但是每个月累计不能超过36个小时。根据现场调查,青岛志卓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时间已经超时,我们将会视情况对其处以2000-20000万元的罚款。” (当事人为化姓)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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