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用户在“饿了么”订餐 与骑手争论被砸破头缝14针

2017-12-04 10:51:00 来源: 南海网 作者:

受害人头部被砸破流血。小贺供图 

  “10月7日18点左右在‘饿了么’手机APP上订购了牛肉面和抱罗粉,共消费24元,但截至20点也未收到。”10月9日,在海口读书的小贺向南海网记者反映,无奈之下,她自行到餐饮店取餐,却遭骑手砸头。对此,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隶属该公司)表示,目前,此事正在协商。

  反映:骑手送餐迟到爆粗口还打人 

  小贺告诉记者,订餐后,截至当晚20点之前,她未接到骑手和“饿了么”的反馈电话。随后,她通过“饿了么”APP查看,联系骑手几次不接听,后来,骑手接听电话还爆粗口。

  小贺:“你这样的态度怎么送外卖……”

  骑手:“你妈的,你吃不吃,不吃算了……”

  小贺:“你叫什么名字?”

  骑手:“你是要搞我?……你在订餐的餐饮店里等我……”

  无奈之下,小贺只好自行到店里取餐。当小贺取餐正要回去时,骑手来到餐饮店门口。

  小贺看到骑手在不停地打电话便准备转身离开,不料,骑手拿起电动车的车锁打了她头部,便立即骑车离开了。

  “当晚朋友将我送到了附近医院诊治,左额头缝合14针,手术费、医疗费等共2000元。”小贺说,她已无力支付医疗费,希望“饿了么”公司和骑手给个说法。警方已介入调查。

  回应:正在协商将会给用户赔偿 

  “骑手不是我们的……我们正在核实了解中……”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公关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们的骑手分自营、代理商、众包。自营是与饿了么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协议,代理商是饿了么公司与代理商签订区域配送服务合作协议,众包类是每个人下载蜂鸟APP后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和完成相应在线培训并考核通过后,就可以成为骑手接单。受害人遇到的骑手属于代理商类别,他们将责成代理商尽快处理。

  公关部工作人员说,目前,用户与骑手之间纠纷还在调查核实中,他们已安排华南区海口站有关负责人与骑手到派出所协商,若是骑手责任他们肯定会对用户进行一定的补偿,当前,此事还没有协商结果。

受害人被砸头后的诊治病历。小贺供图 

  律师:致人轻伤以上涉事人要负刑事责任 

  记者在小贺提供的门诊病例看到,医院诊断结果为左额部软组织挫裂伤。

  门诊病历显示,小贺左额部约3.5CM;0.7CM的伤口,边缘不齐,表面无活动性出血,未见明显异物存留,未扪及明显骨折征。

  颅脑CT提示,颅内未见明显骨折征。行外伤清创缝合术;抗炎、肌注破抗等。

  针对受害人维权问题,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表示,首先,骑手殴打他人是违法行为,使受害人构成轻伤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其次,骑手从事商业活动,理应提供优质的服务树立品牌,若双方因口角控制不好情绪发生殴打事件,骑手所属公司将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第三,受害人若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应先向公安部门报案,然后再根据警方对伤情鉴定处理,根据伤情警方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或罚款、拘留等。民事责任方面,受害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提出民事索赔的要求(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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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中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办网站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达时间以及食品流向,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十二条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

  第十九条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订餐,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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