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四项措施”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22-12-14 17:3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 青岛报道

近年来,胶州市持续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坚持陆海统筹、源头治理、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工作机制,以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以推动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工作导向,统筹谋划胶州湾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海岸带修复整治,综合防治陆域面源污染,实现近岸海域生态全流域、全过程、系统化治理,有效维护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100%。

压实治水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胶州市构建“国、省、市、县”四级联考机制,明确住建、水利等部门及相关镇街责任,严格落实“资金奖惩、超标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联合检察机关搭建磋商协作平台,打通水污染治理环节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严格落实“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办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与考核办法”,胶州市财政统筹资金,按国控、省控和青岛市控断面,每月对达标断面奖励50、30、20万保障资金,充分利用奖补资金组织开展内源治理等2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强化预警分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河流坚持每周1次人工监测,其他河流每月2次人工监测,一旦发现数据异常,立即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预警。1-10月份,共发布超标预警函243件,水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计划到2024年底,投资30余亿元,利用3年时间完成城区雨污混流管网清零工作,从源头解决城区河流污染问题;投资1.1亿元,开展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提标扩容工程,污水处理能力由15万吨/日提升至20万吨/日,基本满足城区污水处理需求;投资4亿余元,建设张应和胶西两处各6000吨/日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工程现已进入收尾阶段;投资20余亿元,分3年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21年完成治理298个村庄,今年计划完成治理296个村庄,明年全部完成。投资3000余万元,对全市92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治理,初步实现动态清零;投资2000余万元,开展大沽河斜拉桥和云溪河河西屯国省控断面水质提升、店子河下游水生态修复等系列工程,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开展入海排污口治理,加强养殖污染有效管控。制定《胶州市排污(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入海排污口开展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等基本情况。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不同类型的入海排污口采取管网收集、建设污水处理模块、封堵等措施积极推进整治。截至目前,181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规范整治,覆盖面积达15平方公里,获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小红旗”奖励。通过物理沉淀、过滤净化等有效措施,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出台《胶州市海水养殖禁养区养殖项目退出实施方案》,严格按中央、省督察的有关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禁养区养殖塘清退及地上附着物的拆除清理工作,全面恢复胶州湾北部和大沽河口原生态湿地,有效涵养海洋生态资源,打造青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

开展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湾长制作用。胶州市积极拓宽海洋环境保护渠道,通过组织开展公益活动,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打造“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海洋环境保护共同体。今年以来,胶州市先后组织“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净滩2022”等公益活动,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知识,减少海洋环境污染,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海洋环境保护。胶州市湾长制办公室多次组织环保志愿者清理胶州湾沿线岸滩垃圾,同时协同属地政府对近岸海域、入海河流、渔港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建筑、生产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清理垃圾、杂草共计3.8吨。以东营渔港码头为试点,联合渔业公司、出海渔船,开展“洁净海滩”海洋保护专项行动,组建起一支在渔业生产过程中义务打捞海漂垃圾的环境保护队伍,实现海漂垃圾的集中收集、靠岸转运、分类处置,助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初审编辑:曹森

责任编辑:丁一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