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青岛市人大代表赫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1-01-12 16:20:04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王熠 青岛报道

  1月12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六届五次会议召开,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赫旭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建议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以实现灰水、黑水有效收集为着力点,重点推行建站、纳管、“收集管网+蓄污池+专业抽运”三种处理方式,最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赫旭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同于城市,城市污水处理的运营管理难以复制到农村,受到地域环境、村庄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影响,从全国范围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总体分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村庄集中污水处理和分户污水处理三大类。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薄弱,治理水平总体不高。由于投入不足,多数行政村中无管道、无设施,污水纳管率较低,且雨污混流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灰水问题突出,没有实现有效收集;二是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有难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技术、资金、运维、监管等方面,受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处理规模等多种因素影响,很难做到尽善尽美;三是已建成的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污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行问题依然存在。因监管、运维单位职责不明确,运维经费得不到保障,设施维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缺人、缺钱”的短板。

  赫旭建议,立足青岛农村实际,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通过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行动方案。充分考虑青岛市已有工作基础,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明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务必参照国家“十四五”治理规划目标任务,区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科学制定污水治理方案,分步、有序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工程,逐步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和全处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按照“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导向,综合现阶段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投入能力,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和推进时序,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优先治理重点村庄,对生态敏感区村庄、试点示范区村庄、“农整”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扎实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三是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补齐短板。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本质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存在短板。要建立包括优良建设机制、有序运行机制、科学管理机制、激励监督机制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管护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财政资金要发挥好兜底作用,积极整合各类资金投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财政可以对有关区市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减轻区市、镇街财政压力。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掘BOT(建设-经营-转让)、EPC+O(设计、采购、施工和管养一体化)、“整体打包”模式的各自优势,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扶持力度。

  五是坚持宣贯引导,充分激发农民参与污水治理的内生动力。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居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营造人人关心爱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社会氛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