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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璐 通讯员 赵胜龙 青岛报道
近日,青岛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八大关街道中队查处了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案件,当事人被依法予以处罚。
执法队员在青岛市南区鱼山路值班巡查过程中,发现鱼山路26号西侧处有施工人员在挖掘道路,中队执法人员遂进行查询,现场施工人员无法提供施工手续属违法擅自挖掘市政道路。
经执法人员实地测量,此处挖掘部位南北长4.5米,东西宽0.8米,计面积3.6平方米。据施工负责人介绍,他们正在对此处管道进行更换,需对周围道路进行挖掘。当被问及是否有相关部门的审批资料时,该负责人说他们为了赶着更换管道很忙就一直没办理审批手续。随后,执法人员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现场施工工具进行证据保存,并通知其来中队接受处理。
擅自挖掘、破坏城市道路不仅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路》相关规定,且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单位或个人,在挖掘道路之前一定要咨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按要求施工,并及时恢复路面,以免对群众和个人造成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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