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重伤患者无力承担医疗费 专项基金帮大忙

2020-09-16 11:11:06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毛道光 陈诗雨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毛道光 实习生 陈诗雨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 青岛报道

  8月11日16时40分许,刘某驾驶鲁G号牌白色小型轿车沿江山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岛西海岸新区江山南路车家岭人行横道处,适遇行人张某步行至此发生事故,事故导致行人张某创伤性硬脑膜外血肿(左侧)、颅骨骨折,股骨骨折,肺挫伤等,张某被紧急送往青大附属医院西海岸分院救治。

  在办案过程中,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了解到,因受疫情影响,张某家里做的小生意几无收入,而张某又出了交通事故,医疗费需要11万左右,肇事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也不富裕,暂时无力承担伤者的抢救、手术费用,张某已经无力承担后期的高额医疗费用。

  了解情况后,开发区分局救助民警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救助基金申请材料时,救助办民警积极作为、主动服务,联系张某的母亲孙女士,详细讲解救助基金政策,现场为张某办理救助基金申请相关手续。

  最终,通过警医快速有效联动,办案民警督促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了10000院抢救费用。同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通过审核按照规定为垫付了61921.01元抢救费用,使张某伤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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