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手机上就能缴税

2020-08-06 11:10:32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静雅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王静雅 青岛报道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一网通办”,融合线上和线下“一窗办事”平台,切实提高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8月5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一网通办”的通知》,将指导我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统一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实现线上“一窗”和线下“一窗”融合衔接,与税收征管等系统无缝衔接。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合并为一个环节,实行“一窗办理”,在一个窗口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缴税缴费及领证所有业务。各区市登记和税务部门应在服务大厅联合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对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专窗办理、随到随办,符合土地增值税简便计算方法的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一小时办结。扩展“全市通办”业务。编制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手册,统一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优化流程图;完善异地缴费缴税机制,扩展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办理范围,实现业务全覆盖。

加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推广至全市

目前,申请人可通过“爱山东”APP、山东政务网“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或青岛网上房地产及各区市登记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电子证照下载、办证进度查询等,打造不动产登记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异地可办的“一网通办”服务新模式。

《通知》要求,各区市登记部门要完善不动产登记预约服务,密切关注预约情况,根据预约需求及时调整可预约日期和预约数量,满足申请人预约需求。做好预约服务与现场服务协同,合理安排服务窗口和时段,不得实行强制预约服务。扩充网上预审业务范围,优化网上预审系统,加大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引导,满足群众和企业线上办理需求。

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至全市,向申请人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申请人需要纸质证书证明的,由登记部门向申请人免费寄送。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抵押贷款、房屋交易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照,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深化便民服务 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协同办理

推动登记纳税缴费有机衔接,全面实现网上缴税、缴费。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信息,税务部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反馈完税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结合完税结果信息及时登簿。各区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区市财政部门,完善登记费网上缴纳,申请人可通过PC端扫码支付及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支付,获取电子票据信息。

全面完成历史数据整理,优化和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完善不动产交易、登记及争议案件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强地籍图查询与更新工作,便捷企业和群众免费查询、复制地籍图。

全面实施预告登记。推进开发企业预告登记、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网上办理,逐步向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全面开展新建房屋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实现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新建房屋抵押预告和抵押预告转本登记的秒批,进一步压缩登记办理时间。

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规范开展权籍调查,统一调查名目、地物标识、技术标准、成果管理和数据入库,加强作业协同衔接和成果共享沿用。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开展首次地籍调查后,界址、权属、用途没有发生变化的,调查成果应一直沿用,避免重复作业。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不动产单元表。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确保业务环节前后衔接一致、真实准确,便利共享查询追溯。

积极利用“一网通办”及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金融机构、法院、公证机构、乡镇和社区延伸。做好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延时服务、流动服务、登门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信息共享、数据推送,实现全市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协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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