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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价格放开 有纠纷找谁?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2015-08-19 14:57:00

关键词: 停车场 停车收费 专有部分 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合同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消息称,从8月15日全面放开商业、住宅停车场的政府定价行为,改由市场来决定。

  定价放开后会不会引发更多的停车场纠纷?昨日,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在官方网站上转发了广东省发改委的《政策解读》,其中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制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给出三种处理办法。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李慧燕 见习记者 史倩云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何剑辉

  关注1

  停车费放开后,遇纠纷如何解决?

  答:不同问题找不同部门

  首先,停车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如果住宅小区停车费遇到纠纷,怎么办?《政策解读》列出了三种办法:

  一、对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有关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向当地12358价格热线投诉,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对停车场经营者不按照物业服务规范和停车服务规范开展服务、强制服务、未采用规定物业合同文本等行为,可向当地停车场行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由各地停车场、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纠正处理。

  三、各地政府要加强督促指导,特别是各地街道办以及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发挥作用,对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等事项给予积极指导,拓宽业主协商渠道,提高业主话语权,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积极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关注2

  非政府列管露天停车场如何定费?

  答: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策解读》称,商业配套停车场、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场经营者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也就是说,租用空地建立的合法停车场,也将放开价格。

  不过,《解读》还强调,商业配套停车场、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与住宅小区共用部分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制定和调整方法确定。

  关注3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调整谁说了算?

  答: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解读》将这一问题分为三种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首先,停车场经营者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停车服务的,制定和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应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即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过半”),且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

  其次是建设单位、个人等经产权登记程序取得车位、车库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停车场经营者接受其委托开展停车服务,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应当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与业主或使用人约定。

  此外,未经产权登记程序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车位、车库,停车场经营者接受委托开展停车服务经营,停车收费标准可继续按照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约定收费标准收取。如需调整,应当经过“双过半”的业主同意。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建设单位、个人等经产权登记程序取得车位、车库所有权或使用权后自行向他人出租的,租金由双方自行协商,不属于本《通知》管辖范围。

  关注4

  住宅小区车位物业服务费如何管理?

  答:业委会未成立车位服务费限价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广东省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即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因此,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别墅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的调整同样要经过“双过半”业主的同意。

  停车场定费情况

  执行政府定价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

  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

  他山之石

  新加坡如何解决停车问题

  “只租不售”。

  新加坡的公共住宅、私人公寓楼、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区,停车位都“只租不售”,除极少数有专属停车场的机构可能会设几个管理层的停车位外,上述地区均不设单个固定租车位,停车实行“先来先停,有空可停”。这样可避免出现“有空位但不能停车”的现象。

  反观很多国家,将停车位出售变成私产,车主把自己的车开走后,往往将“私产车位”锁住空置,自己却在另一个地方占用一个车位停车,事实上形成了“一车两位”的情况,对城市所造成的停车压力可想而知。

  “月租”“时租”和“择时免费”。

  在新加坡,车位“月租”费用比“时租”要优惠很多。公共住宅停车位“月租”费用约为每月90元(新加坡元,下同,折合人民币约410元),私人公寓每户有一个免费“月卡”。办公和商业区停车位月租从几十元到两三百元不等。

  停车位的“时租”,除公共住宅区稍便宜外,为每小时0.5元至1元,市中心和重要商业区可能高达每小时5元(折合人民币约23元)以上。

  此外,为鼓励车主们在一些时段使用停车位,很多停车场还实行“择时免费”的做法。

  这些不同的收费办法,既保证车主有稳定而经济实惠的停车位,又提高了车位使用率,避免成倍增加城市总体停车位的需求量,以及汽车为寻找停车位空驶、慢驶占道导致道路拥堵等问题。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姜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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