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星级农贸市场带头"限塑" 业户原则上不再提供

2019-08-07 08:40:00 来源: 半岛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媛

  李村大集农贸市场各门口都设立了环保购物袋销售点和“限塑”提示牌。

  文/半岛记者 王媛

  图/半岛记者 吴璟

  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单位率先带头设塑料购物袋专营摊点,鼓励使用替代品,加大宣传引导消费者重提菜篮子、布袋子,严查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8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在李沧区兴山路农贸市场、李村大集农贸市场召开农贸市场“限塑”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农贸市场“限塑”工作,打出“组合拳”治理“白色污染”。

  >>>逐步落实

  创星农贸市场带头“限塑”

  记者跟随市场监管部门实地探访了青岛交运兴山路农贸市场和李沧区李村大集农贸市场“限塑”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在现场看到,兴山路农贸市场通过使用无纺布替代塑料购物袋,李村大集农贸市场则设立塑料购物袋集中销售点,均有效减少了塑料购物袋的使用。

  在现场召开的农贸市场“限塑”工作推进会上,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指出,开办单位是农贸市场“限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限塑工作的主体。下一步,凡是参加星级市场创建的农贸市场要率先推行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摊位,对塑料购物袋实行统一采购、明码标价、统一销售,场内经营业户原则上不再提供塑料购物袋。

  同时,鼓励参评市场试点使用其他替代品逐步取代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市场监管局要求,通过总结经验、实地参观,加快推进创星农贸市场“限塑”工作落实,发挥星级农贸市场在“限塑”工作中的示范作用,逐步带动其他农贸市场开展“限塑”。

  >>>加强宣传

  引导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

  对于普通消费者,今后将加强“限塑”引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市场宣传栏、制作宣传横幅等方式宣传“限塑”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限塑令”对保护社会环境、营造宜居环境、治理“白色污染”、节约社会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设置“限塑”提示牌。

  同时,将积极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自觉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自觉购买塑料购物袋,为“限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执法

  追根溯源严查不合格产品

  为保障“限塑”落实有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限塑”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农贸市场认真落实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明码标价、统一销售”的管理措施。督导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推动农贸市场“限塑”工作逐步深入。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追根溯源,强化源头治理。

  会议指出,农贸市场“限塑”是一项长期工作,不是朝夕之功,在推行过程中既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尊重市场客观实际,顾及场内经营者和市民合理需求。特别强调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广使用预包装袋、无纺布购物袋等替代产品,避免“一刀切”,做到科学合理、有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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