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2018-05-10 17:3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韩笑

  大众网青岛5月10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刘亚男 张峰林)近日,记者从莱西市教体局获悉,《莱西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发布,2018年莱西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484人,其中城区3051人;莱西市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564人,其中城区3714人。

  《方案》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城区小学由市教体局统一划片招生,城区初中实行对口直升与划片招生相结合。其中,城区自然村的学生以户口所在村为准;城区非自然村的学生以其现家庭住址为准。其他农村中小学招生由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教育党总支组织实施。

  《方案》指出,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2018年小学入学年龄为满六周岁(公历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地点为区划内相应的学校。其中城区小学分批次招生时间如下:7月14日招收区划内自然村户口的学生,与非自然村但两证统一的学生(两证统一指学生户口簿的住址与房权证的地址一致);7月15日招收区划内有私有房屋产权,且户口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但两证不统一的学生;7月16日招收区划内有私有房屋产权但户口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学生;7月17日招收区划内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非莱西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区小学招生仍实行责任共担机制,成立招生责任共同体,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

  城区初中阶段招生实行学区制,原则上由学区内小学对口升学。若城区小学毕业生因本人或监护人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原因提出不到对口初中入学的,需要持符合新学区初中招生入学条件的有关户口及住房等证明材料(主要有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向毕业前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小学经过初审后提交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再审,若属实,由原学区初中学校代表和新学区初中学校代表及基教办人员三方签字后进行确认和调剂。6月28日以前,教体局基教办将城区初中2018级入学名单最终确认并发给各初中学校及各小学,由各小学通知学生及家长于7月14日、15日两天到各初中学校报到。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入学,按照《农村小学毕业年级学生进城区初中入学证明材料审核要求》由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教育党总支统一提报相关材料。市外小学毕业学生到莱西市初中学校入学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同时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小学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6月11日前到教体局基教办审核并安排就读学校。

  《方案》指出,2018年莱西市实验学校继续招收初中部学生,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3-14日,招生对象为区划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8年莱西七中、济南路中学与莱西市实验学校,城关中学与莱西一中继续实行“初高中七年一贯制教育”体制试点;今年莱西七中、实验中学、莱西四中和济南路中学四所学校各招收7—14名足球特长生,招生范围面向莱西市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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