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民政局首次为村(居)委会发放特殊法人“身份证”

2018-05-14 17:3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路雯雯

  大众网青岛5月14日讯(记者 路雯雯 通讯员 陈静)为切实解决村(居)委会无法人主体地位的问题,莱西市民政局近期启动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代码证书发放工作,首次为全市村(居)委会发放法人“身份证”。

  长期以来,因法律没有明确村(居)委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村(居)委会在办理土地确权申请、经济往来开具发票等法人活动中面临尴尬。2017年10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村(居)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发展改革委《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载体协调会纪要》,民政部门为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部门。有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村(居)委会可依法开展各项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为做好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代码证书发放工作,莱西市民政局近日下发通知,根据换届后新产生的村(居)委会成员基本信息,将对前期基础信息进一步补充、核实,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信息采集,并根据自愿原则为村(居)委会打印发放证书。同时,要求各镇街加强管理,对代码证统一保存,规范借阅、抄录、携带、复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权限和办理程序,建立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引导村(居)委会自觉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倡导村(居)委会在其网站、宣传品及成员名片等载体上展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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