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依法登记社会组织417个 涵盖教育法律卫生等领域

2017-12-22 19:5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青岛12月22日讯(记者 刘宇昕)近年来,社会组织发展工作主动适用新形势新要求,依照相关条例及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以青岛市李沧区为例,截止目前,全区依法登记社会组织417个,其中社会团体64个,占16%;民办非企业单位353个,占84%,涵盖教育、法律、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服务领域,其业务主管部门涉及我区党政部门共计30个。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协调互联、功能互补、力量互动的格局雏形初步显现。
   随着众多的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治理工作中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在满足居民多样化、层次化、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促进了社区自治意识和精细化治理创新。但从总体上看,由于观念、体制、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和粗放型管理阶段,在发展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社会组织发展经费渠道单一,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不健全、社会组织专业服务人才匮乏,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社会组织之间互动共享意识不强,有关优惠政策不到位、社会组织生存环境不够宽松等问题制约了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发展要求,如何围绕这一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多领域、多层次发展,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我们应充分重视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整合社区资源、化解社区矛盾、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社区参与、增加社区就业、繁荣社区文化、维护社会稳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的重要的作用,使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充分做好其近、中、远期的发展规划,认真办好、大力发展。
  其次要区分层次,分类管理。社会组织涉及领域广泛,功能作用不同,表现形式不一,要根据其形态、特点、规律,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总体上实行“规范活动类、做实维权类、发展救助类、壮大服务类”的分类管理原则。
  第三要加强监管,联动发展。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工作开展有指导监管的职责。因此,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做好日常监管、规范年检、财物管理、前置审批等工作,确保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依章程、依范围开展工作。
  第四要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目前,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补充的地位、“填缝”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在充分认识社会组织概念、内涵、性质、业务范围、目的宗旨的基础上,积极探讨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关系,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的关系,社会组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探索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年轻化、专业化及培训、工资、保险创新机制,建立科学的社会组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优胜劣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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