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问责容错并行 激发党员干部创业干事激情

2017-12-14 08:49:00 来源: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徐杰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当下李沧区正处于追赶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多种经济发展压力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该如何应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产生的畏难发愁、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又该如何对待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过去一年来,李沧区对症下药,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创新制度建设,强化干部问责,坚持容错免责,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大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主动性。

  建立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

  李沧区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李沧区党政干部问责办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细化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各个重点领域的专项问责办法,形成了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使问责辐射面更加广泛、问责内容更加丰富、问责制度更加完备,为大力推进干部问责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为构建一套规范管用的干部问责运行体系,李沧区结合工作实践,建立了职责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李沧区党政干部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干部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记者了解到,李沧区党政干部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干部问责的受理、初核、调查以及提出问责建议等日常工作。

  “五位一体”联合督查全覆盖

  据介绍,李沧区还整合了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问责办、区考核办五个部门力量,组建“五位一体”联合督查小组开展工作,将实际进展可能会或已经滞后于既定目标任务的事项,纳入“五位一体”联合督查范畴,真正做到“全范围覆盖”,实施重点跟踪督办。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不作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进行问责,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和执行力提升。

  构建干部问责奖惩体系

  而在问责监督方面,李沧区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两级问责监督机制,各街道党(工)委制定出符合各自实际的问责办法,并将问责范围延伸到社区;李沧区直各党委不断细化完善问责办法和工作措施,主动开展经常性的问责督查。工作人员介绍,针对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领域出现的“为官不为”问题,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并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通报内容、传达通报精神,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通过干部问责结果运用,李沧区发挥问责机制在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戒中的作用以及教育警示和舆论导向功能,促进干部问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同时,还将干部问责与干部考核任用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对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评,凡是被区干部问责领导小组问责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并在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中扣分。对单位、部门主动查处问题并组织问责的,在绩效考核中酌情加分。凡是受到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方式问责的个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而对本单位问责工作开展不力、不及时组织问责处理的单位,由区问责办对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问责容错并行,为担当者担当

  然而,干事创业并非一帆风顺,一旦出现失误怎么办?李沧区的回答是: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记者了解到,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今年3月,李沧区出台了《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容错免责工作办法(试行)》,并在工作实践中全方位、多角度地宣讲党的纪律规矩、廉政党规、方针政策,让所有干部知晓哪些是高压红线碰不得、哪些是能够先行先试可容错、哪些是无意过失可纠正的行为。

  “为公”与“为私”要切实分清

  据了解,要切实分清“为公”与“为私”、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把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思想引领与纪律约束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依纪依规与公平公正相结合,从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敢担当中创造新业绩,在善担当中展现新作为,在遵纪守法中作出新表率。

  通过坚持问责容错并行,今年以来,李沧区机关作风大为转变,政务环境大为优化,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主动要求到一线工作,主动作为,在重点项目推进中攻坚克难,主动化解信访难题,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了李沧区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难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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