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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振华路68、70号棚户区改造启动集中签约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曹红红   2016-12-29 10:39:00

关键词: 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振华路;房屋面积

  近日,记者从李沧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了解到,李沧区振华路68、70号的49处房屋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并于近日启动集中签约,并将于腾房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领到征收补偿款。

  据悉,此次征收《补偿方案》对住宅房屋应补偿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按照25平方米计算。同时,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 。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按上述第1款至第3款的应补偿面积之和乘以公摊面积比例(23%)计算。房屋征收补偿金即为被征收房屋应补偿面积结合相应市场或评估价格计算得出。

  此外,《补偿方案》还对征收奖励、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过渡补助费、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综合性补助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城市信报记者 曹红红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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