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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启事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8-10 16:40:00

关键词: 胶州;森林城市;标志

  大众网8月10日讯(记者 高玉清 曹森)国家森林城市是对一个地区林业生态建设的最高褒奖,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弘扬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胶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胶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标志及宣传标语。

  一、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2017年7月31日—2017年9月10日

  2.网络投票:2017年9月17—2017年9月23日

  3.评审时间:2017年9月27日

  4.公布时间:2017年10月8日

  二、设计要求

  1.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紧扣“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主题,深度挖掘胶州市的文化内涵,突出展示胶州生态建设特色;

  2.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构思巧妙、富有新意,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宣传标语字数在20字以内;

  3.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4.LOGO设计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手绘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提供为PSD和JPG格式的文件;

  5.LOGO设计作品要有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设计思路和作品含义。

  三、作品提交

  请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jiaozhouchuangsen@163.com,或关注“绿色胶州”微信公众平台,直接发送照片或文字至公众号,请在主题上注明“LOGO标语征集/作者名”字样。作品附作者简介、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四、评审方法

  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并打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作品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共设置3类奖项:

  1.LOGO标识:设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宣传标语:设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3.网络投票最佳人气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获奖作品揭晓后,主办方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特别提示

  1.所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入围的作品作进一步修改。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需要深入了解胶州市的基本概况,敬请登录胶州市林业局官网和公众微信号,咨询电话:82288511。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张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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