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青岛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2023-08-09 09:17:0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谭文凯

  大众网记者 谭文凯 通讯员 王丽娜 青岛报道

  8月8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 〔2023〕69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有关部署要求,青岛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象为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企业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2022年毕业且由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已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为“免申即享”,企业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由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第二种途径为自主申请,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服务窗口,企业可到窗口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领方式。

  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重要举措。据了解,2022年以来,青岛市已为5124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3423万元,惠及毕业生22821人(发放金额、惠及企业和毕业生数均居全省首位),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0532—83668928进行政策咨询。

初审编辑:王秀洁

责任编辑:苏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