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一小轿车追尾大货 醉酒司机被火吞噬

2018-01-02 15:05:00 来源: 青岛大众网 作者: 刘宇昕

被烧毁的车辆。

事故现场清理。

  大众网青岛1月2日讯记者 刘宇昕)2017年11月25日凌晨1点20分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指挥室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一位男子报警称在沈海高速公路(烟台方向)643公里处,一辆小轿车突然追尾了自己的货车尾部,由于撞击猛烈导致轿车内的油箱破裂,现场着起了大火,更让人着急的是,轿车司机还被卡在驾驶室内,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情况紧急,值班民警立即通知辖区民警前去现场驰援,同时联系了消防部门、120救护车等救援部门前去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时,消防队员已经对着火的小轿车进行了扑灭,但可惜的是由于车内油箱撒漏过多、火势蔓延速度很快,消防队员刚到达的时候,轿车驾驶员已经被火吞噬死亡。
  据前方货车驾驶员于师傅交代,事发时他正开车拉载着一车菠菜从江苏省沛县赶往莱阳贩卖,在途经该处的时候,看到路面行车道上有篷布影响了通行,于师傅便变私自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将篷布拾起(监控画面)并准备塞到货车上,结果就在停车十几分钟后,一辆小轿车径直撞在了货车尾部,于师傅下车一看,小轿车车头直接钻进了货车尾部,驾车司机张某某被卡在驾驶室内受伤严重,更要命的是车内着起了火苗,于师傅便赶紧从车内提起水桶进行扑灭,结果刚扑灭这边,另一边又着了起来,眼见无法将火势完全控制住,于师傅便赶紧拨打了119 和110求救。此外,于师傅还称在轿车内闻到浓重的酒味。
  遂后,在对死者张某某进行尸体检测后,警方得知张某某体内确实含有酒精成分,且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21毫克,已接近达到醉酒标准值的三倍。
  后经民警多方取证和调查依法判定:小轿车驾驶员张某某在夜间行车时因涉嫌超速、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货车司机于师傅在非紧急情况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且未按照规定摆放警示标志,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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