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明日起实施

2017-09-30 16: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宇昕

  大众网青岛9月30日讯记者 刘宇昕)9月2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6号)要求 (下称《办法》),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程序、成果运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这是青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加强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了项目单位开展自我后评价的程序及时间节点,提交后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资料清单,还规定了拟定后评价项目计划及其后评价项目选择的范围,确定承担后评价任务的咨询机构的方式,规范了加强对承担任务的咨询机构的管理以及开展项目后评价活动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办法》把成果应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强调。主要是通过开展后评价活动,总结同类项目的经验教训,把项目后评价成果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投资决策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
  同时,还明确了项目后评价监督管理的内容及范围。明确要求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后评价工作,咨询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处置措施。同时还规范了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安排、费用标准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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