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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1141个老赖名单 欠钱不还贷老赖急了!

来源:大众网   作者:曲顺 张溪 刘光远 孔晓亮   2017-05-18 17:24:00

关键词: 青岛中院;失信;名单;曝光;判刑;履行义务;基本解决执行难

  

  大众网青岛5月18日讯记者 曲顺 张溪 通讯员 刘光远 孔晓亮)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二十九批1141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876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65个。并同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7年5月11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zy.sdcourt.gov.cn)“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青岛中院第二十九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例

  案例一:赵某与周某某、刘某某侵权纠纷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赵某。

  被执行人周某某。

  被执行人刘某某。

  赵某与周某某、刘某某因在加油时产生纠纷,周某某和刘某某将赵某打伤,后双方协商未果,赵某诉至法院。2014年7月24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一、被告周某某、刘某某支付原告赵某医疗费人民币6099.04元。 二、被告周某某、刘某某赔偿原告赵某误工费人民币4248.62元。三、被告周某某、刘某某支付原告赵某陪护费人民币870.70元。上述人民币11218.36元,被告周某某、刘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原告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1元,由被告周某某、刘某某负担。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某某、刘某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北法院于2015年6月3日立案受理此案。

  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市北法院根据申请人赵某的申请于2015年12月14日依法将被执行人周某某、刘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上报中院,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被执行人名单。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周某某和刘某某陆续来到法院,向申请人赵某支付了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履行完毕。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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