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依法注册“包皮环切刀” 青岛中山医院被处罚金2.9万元

2021-11-29 09:36:01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海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海义 青岛报道

  10月25日,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包皮环切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包皮环切刀”8个;罚款29000元。

  10月15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中山医院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速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同,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对青岛中山医院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包皮环切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做出没收违法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包皮环切刀”8个、罚款29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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