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洁必康电器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被处罚

2017-05-18 10:5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青岛5月12日讯 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全省17地市4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药品医疗器械方面,青岛洁必康电器有限公司上榜;在销售流通领域,银座、振华、粥全粥到均有上榜;餐饮方面,以鱼水饺起家的船歌餐饮也有上榜;此外,还有不少学校、幼儿园也因使用过期原料等被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药品医疗器械方面,山东豪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被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6124.54元,货值金额142598.90元,罚款人民币285197.80元;合计人民币421322.34元。

  青岛洁必康电器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罚款11万元;潍坊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高频手术电刀,没收违法所得14000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10万元。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当归等假药,没收违法购进的中药饮片,没收违法所得491852.10元。

    在食品流通领域,银座、振华等省内知名企业旗下的商超均有上榜。其中,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银座环山购物广场销售不合格韭菜,被没收违法所得6.84元,并处罚款5万元;银座集团临朐华兴商场有限公司西环超市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小青虾”,被没收违法所得21元,并处罚款1万元;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银座岱宗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1元。

  威海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食品添加剂超过标准限量的琥珀金丝案,处以罚没人民币6096元;乳山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罚款50000元;临沂振华百货有限公司经营以假充真的食品牛肉干,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及违法所得1115.20元,并处罚款4740元;海阳振华置业有限公司振华商厦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用碱等食品,共计罚款3.6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85.73元。

  在餐饮行业,2016年12月6日,青岛船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山东路店经营的生猪肉被检出磺胺类药物不符合标准,由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免于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0元。青岛船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照万象汇店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处于没收违法所得6元并罚款8000元。

  此外,青岛粥全粥到伟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处以罚款5万元;济南极跑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885元;章丘市明水同乐餐厅(郑奇钟)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辣椒粉”等调料,罚款6万元,没收过期食品。

  本次公布的信息当中,幼儿园也成了“重灾区”,莱西市岸芷汀兰幼儿园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沂源县银河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罚款6000元;滕州善国幼儿园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5000元;广饶县经济开发区花园小学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罚款5000.00元;济宁市任城区同心宝贝幼儿园经营使用无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粉条,罚款20000元。

  兖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幼儿园食堂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罚款人民币5000元;微山县付村街道第一中学食堂经营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酱油、醋罚款5000元;宁阳海力国际双语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及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罚款5000元;罗庄区明日之星幼儿园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6000元;临沭县大兴镇小燕子幼儿园食堂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酱油”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5000元罚款;临沭县石门镇育新幼儿园食堂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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