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整形医院眼部微整形 一针下去她烦恼不已
来源:齐鲁晚报网 2015-12-14 17:32:00
上图:泪沟充填前,周女士的眼部。 下图:近两年过去,周女士的眼部下方仍然可见青黑色突起。周女士 提供
最近,市民周女士被一针玻尿酸困扰而烦恼不已。2013年10月,她在济南美容整形医院做了一个眼部微整形,没想到一针下去不仅没有变美,反而眼部出现硬块,变得更丑了。修复没见成效,今年该医院又搬迁更名了,拒绝承担责任。
一针下去后,爱美女士“脸上像长了胡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今年61岁的市民周女士也有这么一颗爱美之心。2013年10月,周女士发现自己的泪沟有轻微凹陷,为了保持美丽的容貌,她前往当时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南门大街2号的济南美容整形医院,做了一个泪沟填充,也就是通过注射玻尿酸使泪沟部位丰满起来。
周女士说,在注射之前,自己反复咨询了医生相关情况。被告知注射后没有不良反应,而且泪沟处会立刻变平、变美后,周女士放心地接受了手术,并根据医护人员推荐,花12000元钱注射了据说是效果最好的瑞蓝3号玻尿酸。
“可术后并没有像咨询医生和注射医生说的那样,泪沟一点都没改善,眼睛又红又肿,苹果肌鼓鼓的,眼窝变成了两个坑,从脸部进针到泪沟处形成了月牙形的两道黑圈,脸上像长了胡子,泪沟鼓起两道像毛毛虫似的立柱。”周女士形容,当时“整个人像鬼一样”。
既痛苦又气愤的周女士找到了医院,想要讨个说法。医院倒是很爽快地立刻提出了修复方案。周女士说,当时是在泪沟处打了两针肉毒素,阻止玻尿酸从泪沟方向继续往下淌。“医生说皮下淤青一个月以后就会好。”
没想到,熬过了一个月以后,周女士的脸还是没有好转,“高一块凹一块”,不良反应也越来越厉害。“脸部从上至下肿疼不能触摸,面部像胡子一样的痕迹还有。”周女士说。此时的周女士不再信任医院,只想医院能够担起责任并给予赔偿,但没想到自此医院以医生出差等理由,不断将事情的处理推后。
事情没处理完医院更名搬迁,称与自己没关系
直到今年3月份,济南美容整形医院发布了一项通知,称经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原济南美容整形医院升级更名为济南集美美容医院。周女士以为只是改个名字,并没有放在心上。但7月份周女士再次来到南门大街2号时,却吃惊地发现这里正在装修,早已不见医护人员的影子。
经过与工作人员联系,周女士得知,之前接触的医生和相关人员已经来到了位于泺源大街的济南集美美容医院。而南门大街2号在装修结束后,依然沿用了之前的名字,济南美容整形医院。
随着医院更名,让周女士意想不到的问题产生了。周女士说,在沟通中,集美美容医院态度突然转变,说:“我们和济南美容整形医院是两家医院,你要弄明白你是在济南美容整形医院做的,不是在集美做的。”周女士被要求去济南美容整形医院找人处理,但该医院也称与自己无关。
8月21日,集美美容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姚先生也向记者申明了这一点。“她是原来的济南美容整形医院给打的注射,我们是两家医院。”姚先生还说,他们的医生和相关人员是从济南美容整形医院辞职过来的,两家医院没有任何牵扯,相互独立,法人也不是一个。
关于当初给周女士打注射针的大夫,姚先生说他已经走了很长时间,自己也不知道他在哪儿。而之后给周女士修复治疗的大夫,是医院根据周女士的需要给联系的。
而济南美容整形医院的何姓院长则表示并不认识周女士。据这位何女士介绍,他们接手这个医院时间也不长,接过来时“就是个空房子”,对于之前的顾客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调查 12000元的瑞蓝3号并没有国家批号
周女士的微整形失败,并不是意外。周女士在整形失败后才了解到,瑞蓝3号是大分子玻尿酸,并不适合用来进行泪沟填充。“因为下眼睑的皮肤薄弱,填充后不吸收会造成结节,造成眼睑坑洼不平。”周女士说。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医师刘瑞鸣的肯定。刘瑞鸣说,瑞蓝只有2号是有国家食药监的批号的,市面上的1号、3号都没有批号。如果注射了瑞蓝3号,会引起一系列的并发症。
“比如造成血管栓塞,可导致皮肤坏死;如果造成视网膜栓塞,严重可等导致失明。”刘瑞鸣介绍,栓塞、感染、坏死、瘢痕、偏瘫、失明等都是违规注射玻尿酸可能引起的并发症。
周女士说,自己在注射之前反复咨询了工作人员,对方都称瑞蓝3号是最好的,“属于长效型,能保持5-10年”,就是价格贵点;而瑞蓝1号、2号虽然价格低,但最多保持一年就不行了。对方还保证每支瑞蓝都有批号,注射的医生也是济南最有名的。
维权困境 合同、发票、病历一样都没有
周女士之所以维权时间长达近两年都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和她未签订合同、未留存发票和病历等材料有关。
周女士说,当时由于院方称微整形不算手术、“动刀的才签合同”,自己也信以为真没有签订合同。同时,院方称病历需要注射完三天后、等医生有空写好入档才能提供;至于发票,院方则称已经用完了,需要过后再补。对于这些,周女士也选择了等待。
病历未写好、主治医生出差、发票没买回来……周女士后期索要发票和病历时,被不同的理由一次次挡了回来。“我不知道要了多少次,(他们)推了多少次。”周女士说。
关于病历,集美的姚先生称,病历发票以及个人信息等,“在哪家医院做的在哪家医院保存留档。”在他看来,周女士是在济南美容整形医院做的微整形,也应该去那里索要。但济南美容整形医院的工作人员则坚持是集美接收的病人病历档案。
周女士说,自从美容不成变“丑”容,而且在维权的过程中,每天奔波在两个医院之间,整个人精神状态都变了,经常失眠、烦躁、精神焦虑,“天天着急生气,血压心脏病越来越厉害”。
律师说法 谁造成的损害谁承担责任
对此,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孟宪强说,像周女士这种情况,应该遵循“谁造成损害谁承担”的原则。从医院来看,“只是名称换了,但主体仍存在。”孟宪强说。而济南集美美容医院的姚先生也承认,从济南美容整形医院辞职后来到集美的这些工作人员,正是最初接待周女士的人员。
周女士还出具了一份由济南美容整形医院提供的转让合同,在“陈述和保证”部分第九条写明“济南美容整形医院对外转让前,对外的所有负债及事务性纠纷均由原股东承担”,签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目前对周女士来说,维权最大的障碍是证据不足。孟宪强说,可找病友作证、或提供录音材料。孟宪强也建议,消费者在做整形之前,需要签订协议,起码也要有收据、发票等,证明是哪个机构、哪些人做的手术。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医师刘瑞鸣则表示,近年来国内微创美容技术发展迅猛,特别是以注射玻尿酸为代表的微创美容遍地开花。该技术门槛相对低和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促使医院、美容机构、小美容诊所甚至个体从业者也都竞相开展该项美容技术,但也引起了不少问题和纠纷。
刘瑞鸣建议想要做微创注射美容的爱美者,一定要去正规的、有资质的医院和美容机构;找有相关合格证书、有丰富临床经验、有责任心的医生就诊。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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