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骗保者继续心存侥幸

2018-12-20 13:4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医院原本是检验人性最真实的地方,然而,日前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沈阳市于洪区济华医院、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内外勾结,骗取医保费用的问题,却恰恰就是医院本身,做了最不人性的事。

  事情发生后,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涉世医院及个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置。

  事件虽然得到了有效处置,但引发事件的起因以及该事件应当引发的反思,更应该得到高度重视。

  事实上,近些年来,尤其是民营医院的大量出现,被媒体曝光的医保骗保事件时有发生,骗保手段也是花样翻新,冒名报销、挂床住院、虚假治疗、查体式住院......甚至一些运营不善的公立医院,也混杂其中,公然窃取医保资金这块“唐僧肉”,诈骗医保行为甚至形成一种群体性的行为。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和其它骗保行为一样,骗取医保资金是可以上升为刑事案件的,可是法律面前,铤而走险,屡禁不止,不得不引发我们一些思考,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从根源上讲,不得不把根源追溯到监管部门。首先是监管不力,其次是监而不管,再次是管而不严。医保基金审核部门是否履行了自己的监管职责?监管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落实?处置违规医疗机构和个人是否毫不留情了?

  据了解,对骗保医疗机构的处罚往往仅是“以罚代法”,情节严重的也顶格是“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同时处以罚款而已,鲜有“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或“吊销执业医师许可证”等触及骗保者根本利益的惩戒。而真正受到刑法处置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罚方式,加上监督和惩处达不到全覆盖无盲区,无疑让那些心存侥幸者在“收益大、代价小”的诱惑下选择铤而走险。

  因此,接下来除了要吸取沈阳两家医院的教训外,作为医疗机构首先要把好“洁身自好”第一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筑牢职业道德根基,绷紧行业纪律之弦,让法律法规成为“带点高压线”。医保基金审核机构要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扎紧笼子,把住关口,重典治罪,切断骗保的利益链,斩断那些伸向“救命钱”的利益黑手。(通讯员 薛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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